三元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
元财农指〔2022〕129号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2〕52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支持抛荒耕地种粮补助资金57.04万元,支持“非粮化”耕地还粮奖补资金30万元,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预算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9999其他支出”。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三明市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财农〔2021〕13号)、《三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财农〔202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元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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