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三元区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元财农〔2020〕2号)和三元区农业农村局《会议纪要》(〔2022〕10号)要求,现拨付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360万元,其中:莘口镇171.9165万元(曹源村61万元、楼源村24.9165万元;西际村86万元)、岩前镇93万元(乌龙村)、陈大镇46万元(砂蕉村)、洋溪镇49.0835万元。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试点村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规定,加强资金管理。
三元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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