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
为了提高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2〕52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度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87.04万元,其中支持抛荒耕地种粮补助资金57.04万元,支持“非粮化”耕地还粮奖补资金30万元,支持提高种粮政策性保险额度补助资金10万元。以上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预算科目。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三明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财农〔2021〕1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尽快将资金拨付到村到项目。
三元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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