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山海协作对口帮扶资金的通知

元乡振〔2022〕24号
日期:2022-11-22 16:53 来源: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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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前镇、莘口镇、洋溪镇、陈大镇、中村乡、徐碧街道,区城发公司:

  根据《三元区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纪要》(〔2022〕5号)精神,现下达2022年山海协作对口帮扶资金742.3万元。

  1、安排187.3万元用于支持脱贫村和乡村振兴示范线上村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增收等项目,其中岩前镇30万元(横坑村、眉山村、增坊村各10万元)、莘口镇40万元(龙泉村、高山村各10万元,西际村20万元)、中村乡45万元(筠竹村、米洋村、张坑村、蕉坑村各10万元,顶太村5万元)、洋溪镇40万元(孝坑村、新街村、岩兜村、洋口仔村各10万元)、陈大镇17.3万元(长溪村10万元、碧溪村7.3万元)、徐碧街道15万元(廖源村10万元、后洋村5万元);

  2、拨付莘口镇5万元,用于支持乡村振兴文旅、农产品等宣传推广工作;

  3、拨付区城市投资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50万元,由其统筹投资到有关项目,项目收益率不低于3.9%,项目收益金用于全区脱贫村、村财薄弱村、乡村振兴示范线沿线村、脱贫户、监测户和相对贫困户帮扶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精确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结余。要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做好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及时将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各乡镇(街道)于12月15日前将资金使用方案报送区乡村振兴局。

  附件:2022年度第二批山海协作对口帮扶资金分配表

  三元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1:

  2022年度第二批山海协作对口帮扶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金额

分配情况

岩前镇

30

横坑村(脱贫村)、眉山村、增坊村各10万元

莘口镇

45

莘口镇5万元,龙泉村、高山村各10万元,西际村20万元

中村乡

45

筠竹村(脱贫村)、米洋村(脱贫村)、张坑村(脱 贫村)、蕉坑村(脱贫村)各10万元,顶太村5万元

洋溪镇

40

孝坑村(脱贫村)、岩兜村(脱贫村)、新街村、洋口仔村各10万元

陈大镇

17.3

长溪村(脱贫村)10万元、碧溪村(脱贫村)7.3万元

徐碧街道

15

廖源村(脱贫村)10万元、后洋村5万元

区城发公司

550

550万元

合计

7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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