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

元乡振〔2022〕15号
日期:2022-09-26 16:36 来源: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 | | |

莘口镇人民政府、中村乡人民政府: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明财农指〔2022〕36号)和《农业农村局专题会议纪要》(〔2022〕12号)精神,现下达2022年度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5万元,其中中村乡3万元、莘口镇2万元,用于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医疗、教育、产业等帮扶工作。

  你乡(镇)要严格按照《三明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精确使用资金,并做好公告公示,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强化监管。

  

三元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9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