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的公示

日期:2022-05-09 15:04 来源: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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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筹措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农〔2019〕51号)要求,经研究,同意将2022年度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2013.42万元,分配给我区10个省级试点村,其中分配岩前村103.71万元、乌龙村200万元、曹源村220万元、楼源村263万元、西际村220万元、陈墩村167万元、大源村104.21万元、砂蕉村217.5万元、上街村252万元、小蕉村266万元。按照《三元区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元财农〔2020〕2号)要求,本次拨付823.98万元,其中:岩前镇152元、莘口镇167.98万元、洋溪镇126万元、陈大镇245万元、列西街道133万元。剩余资金待项目验收后拨付。 

  公示时间:2022年5月9日-5月13日 

  三元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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