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三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乡村振兴领域人才自主 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4-11-07 10:00 来源: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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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人才办、各县(市、区)党委农办及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三明市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推进“2+3+N”人才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制定《三明市乡村振兴领域人才自主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     中共三明市委农村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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