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元区贯彻落实“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 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作方案》的通知
元委振兴组〔2024〕2号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三元区贯彻落实“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 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三元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
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9日
三元区贯彻落实“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 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根据省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 走具有福建特色乡村振兴之路的实施意见》(闽委振兴组〔2023〕4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福建、来三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域统筹、以城带乡、城乡融合、一体推进”的思路,坚持“五级同抓、分类推进、示范引领、全面提升”,全面落实我省“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着力构建特色产业新优势,打造乡村生态新风貌,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健全乡村善治新机制,迈出共同富裕新步伐,建设三元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党政主导。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组织保障等方面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一张蓝图绘到底,注重当前和长远相结合,针对不同时期的工作重心,制定解决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把握乡村差异性,区分村庄类型,结合乡村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农民接受程度推进工作,标准有高有低、不搞整齐划一,真正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坚持以人为本、量力而行。把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成效的最高评判标准,引导群众自觉投入乡村建设,坚持有多少能力办多少事,坚决反对盲目攀比、铺张浪费。坚持文化铸魂、留住乡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护村庄肌理,守住乡土特色,引入现代元素,符合现代化生活,实现建筑风貌、田园风光、自然景观、人文历史协调统一。
(三)主要目标
到2027年,全区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全面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在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洋溪镇的基础上,力争再创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2个以上。乡村内生活力充分激发,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协同推进,特色现代生态农业建设再上台阶,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万元。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0%以上。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9%以上。乡村文明新风尚培育形成,区级以上文明村镇占比95%以上。重点发展岩前镇岩前村、忠山村,莘口镇楼源村、西际村,中村乡顶太村,陈大镇棕南村,洋溪镇上街村,徐碧街道廖源村,列西街道小蕉村等一批特色乡村,争取建成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17个以上,省级示范村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居全区前三分之一;村容村貌整洁有序,全部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部达到“绿盈乡村”中级版以上水平;文明新风浸润乡村,全部建成区级以上文明村,打造1个以上文化活动特色品牌。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村庄分类。开展新一轮村庄分类,深入开展基础调查,逐村摸清发展现状、发展优势、制约因素。加强分析研判,科学确定村庄类型,明确不同类型村庄的发展定位和建设要求。强化分类结果运用,有效引导村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用地保障、资金安排等。〔责任单位:区委农办,区发改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以下均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落实,不再列出〕
(二)发展乡村产业。立足乡村资源禀赋优势,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种植业、加工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发展富硒水稻、绿色果蔬、肉制品加工等产业,打响西际蜜桔、名佑培根肉等品牌,加快形成“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发展格局。整合万寿岩遗址公园、格氏栲森林公园、忠山十八寨历史文化名村等生态、文化资源,挖掘乡土文化内涵,通过闽台融合、沪明合作、校地共生模式,深化农文旅融合,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责任单位:区委农办,区发改局、林业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
(三)推动乡村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完善农村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同时提升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以垃圾分类、污水处理、“厕所革命”等为重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突出示范引领,优选岩前镇岩前村、忠山村,莘口镇西际村、楼源村,中村乡顶太村,陈大镇棕南村,洋溪镇上街村,列西街道小蕉村,徐碧街道廖源村等9个精品特色村,串点成线形成精品示范带。在建设好“1+3”乡村振兴示范线的基础上,新增一条乡村振兴精品示范线。加快数字乡村建设,推进“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打造乡村教育卫生、养老健康、文化旅游、基层治理等数字化场景。(责任单位:区委农办、网信办,区发改局、交通局、水利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教育局、卫健局、三元生态环境局)
(四)强化乡村治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一党委三中心”基层治理机制和“14580”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构建区乡村三级联动、中心所站三级贯通的全域化阵地体系。加强政策、资金、人才、金融扶持,深化“跨村联建”,规范资产管理,促进村财增收。倡导文明新风,强化对封建迷信、陈规陋习等不良风气整治,推动乡村社会风气改善。挖掘和培育乡村优秀人才,鼓励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和文化传承等活动,促进乡村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区委农办、组织部、文明办,区民宗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人社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三元区贯彻落实“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指挥部,建立工作协调会商机制,定期研究部署示范创建工作。
总 指 挥:温 毅 区委书记
肖世龙 区政府区长
常 务 副 总 指 挥:罗天明 区委副书记
副 总 指 挥:蔡明泉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郑名熔 区委办公室主任
罗炳辉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赖勇生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陈善鸿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许一洋 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王成杰 区委统战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邓小江 区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
陈培菊 区民宗局局长
罗志权 区发改局副局长
邓庆忠 区教育局局长
黄伟明 区科技局局长
林宏峰 区民政局局长
许志敏 区财政局局长
施泽斌 区人社局局长
韩国洪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晓文 区住建局局长
魏运朝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林 军 区水利局局长
邓光明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龚小平 区文旅局局长
叶玉坤 区卫健局局长
黄 亮 区林业局局长
陈 骁 团区委书记
谢丽芳 区妇联主席
黄明先 区工商联党组书记
张龙马 区贸促会会长
朱 敏 三元生态环境局局长
各乡镇(街道)党委(工委)书记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落实指挥部会议议定事项。办公室主任由邓光明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张龙马同志担任。
指挥部下设三个工作组,分别为:
产业发展工作组:负责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包括农业、林业、畜牧业、加工业、乡村旅游业等。组长:邓光明,副组长:蔡春艳。
乡村建设工作组:负责推进乡村住房及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水利、电力等,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组长:张龙马,副组长:侯晓莉。
乡村治理工作组:负责推进乡村党的建设、文明创建,包括宣传、文化等。组长:陈善鸿,副组长:邓丽娟。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投入保障制度,筹措整合资金,确保财政投入总量持续增加、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加强金融信贷支持,扩大“乡村振兴贷”规模,鼓励创新商业性金融信贷产品,积极探索政策性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整镇推进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责任单位:区委农办,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国资金融办)
(三)强化用地保障。优先安排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增建设用地,每年安排不低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优先支持村集体经济、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建设。用好现有种植、养殖土地,通过多层架、多楼层、移动式厂房等方式,提高单位面积土地利用率。(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四)建强人才队伍。完善驻村第一书记、科技特派员、乡村振兴指导员等工作制度,扩大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推进“师带徒”人才下乡。加强“新农人”培育,探索颁发“新村民居住证”“荣誉村民证”以及新村民进入村两委班子、担任助理等做法,采取设立荣誉墙、项目留名等激励措施,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开展“万企兴万村”“青耘福建”“八闽巾帼”等行动,动员更多民营企业家、优秀青年、妇女等投身乡村振兴事业。拓展乡村振兴校地合作,实施乡村规划建设示范性项目、乡村人才交流培训等,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建立乡村振兴咨询委员会,借助省内外专家力量服务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农办,区科技局、住建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区工商联、团区委、区妇联)
(五)强化激励约束。将“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资金分配、项目安排、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成效评估,落实年度工作报告、督查通报、约谈等制度。对示范创建年度资金使用效益好、示范创建成效大的乡镇(街道),在安排年度资金时,加大支持力度。对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成效明显的乡镇(街道)给予激励。(区委农办、组织部,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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