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元区委 三元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元委发〔2023〕1号
日期:2023-05-16 09:53 来源: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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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三元区委

  三元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6日

  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3年,全区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一、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1.加强粮食生产安全和耕地保护。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多渠道扩大粮食播种面积,主攻单产、力争多增产,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全年粮食生产任务。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继续推进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和种植业收入保险全覆盖,提高农民多种粮、种好粮的积极性。进一步优化粮食生产结构,鼓励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甘薯、玉米和豆类,扩大大豆种植面积4000亩。加大耕地执法督察力度,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大棚房”问题。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做好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发改局(粮储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住建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三元生态环境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以下均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落实,不再列出〕

  2.全力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抓好蔬菜生产,全年完成蔬菜播种面积8万亩。进一步完善畜牧业产业链发展,依托优势畜禽产品加工企业以及大型养殖企业,推动产业融合,保持能繁母猪存栏1.5万头以上、生猪存栏16万头以上,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拓展早熟蜜橘、黄金百香果、红美人脐橙、蓝莓等优质经济作物种植,发展设施蔬菜和食用菌等特色蔬菜,丰富“菜篮子”产品供应。(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

  3.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耕地地力提升,建设好7000亩高标准农田,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深化河湖长制,实施河长制管理标准化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0.75万亩,建设安全生态水系1.25公里。持续强化农作物病虫害和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提升乡镇气象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更新区域自动气象站。加强防灾减灾演练,强化森林火灾隐患排查,落实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信息共享和服务联动机制,提高广大干群防火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气象局、应急局、发改局、卫健局)

  二、提升现代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水平

  4.持续推进科技强农和种业振兴。构建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持续深化拓展科技特派员工作,做好全区科技特派员的优化配置和保障服务,充分发挥科技项目支撑作用,助力乡村振兴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提高数字农业发展水平,持续推进益农信息社、12316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信息进村入户管理平台等福建“农业云131”信息工程项目建设。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推进智慧农业建设。(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科技局)

  5.深化农机推广和农业绿色发展。严格落实农机购机补贴政策,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鼓励研发推广适合丘陵山区和特色作物生产的小型机械、智能机械,提升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种植和田间管理水平,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70%以上。持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以及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到2023年底,化肥、农药使用量减少2%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废弃农膜回收率达85%。(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6.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压紧压实各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坚持“四个不摘”,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发挥“一键报贫”平台作用,及时将易致贫返贫人口纳入监测帮扶。建立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机制,合理使用财政衔接产业帮扶资金,2023年推动至少80位脱贫人口通过发展产业、就业增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强化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用好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规范衔接资金等管理使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水利局、卫健局)

  7.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发挥消费帮扶、以工代赈等政策作用,帮助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依靠双手勤劳致富。统筹协调区直各有关部门,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落实基本生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组织13处农村低保户进行危房改造,实现所有农村低收入人群住房安全有保障,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民政局、教育局、住建局、卫健局、应急局,区残联)

  8.稳定完善帮扶政策。继续推深做实领导干部联系帮扶、定点帮扶、驻村帮扶、县域结对帮扶和社会帮扶“五大帮扶”工程,

  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不断凝聚强大帮扶合力。积极对接挂钩帮扶我区的省领导、省直部门以及漳州市龙文区,完善对口协作工作制度。合理使用1200万元龙文区对口帮扶资金,推动乡村建设,鼓励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打造山海协作对口帮扶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区工商联)

  四、推动乡村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9.做好“土特产”文章。巩固提升名佑培根肉、“万寿岩”等知名品牌,着力扩大市场占有份额。重点推动我区特色现代农业主导产业柑橘发展,争取到2025年全年柑桔种植面积达6万亩,产量10万吨,产值超3亿元;打造莘口镇西际村、高山村和洋溪镇孝坑村、连茂村万亩“三明蜜桔”和岩前镇忠山村、莘口镇沙阳村千亩高优蔬菜等核心果蔬产区。实施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行动,着力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重点发展柑桔、肉制品、预制菜、笋制品、竹木加工等优势产业链。(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商务局、文旅局、林业局)

  10.深化两岸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以万寿岩海峡两岸交流基地、格氏栲两岸融合森林康养基地和小蕉海峡两岸陶文化交流基地建设为契机,借鉴和引入台湾乡村产业建设好的经验做法、高站位规划,全力推进岩栲线康养带建设,打造两岸休闲旅游康养基地。组织实施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建设,引进推广台湾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等,进一步深化果蔬、农产品精深加工、休闲观光农业等产业合作,促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区委台港澳办,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

  11.推进沪明富硒产业合作发展。以沪明合作为契机,推进“三百里”重点项目,即“百里农园、百里果园、百里菜园”。依托我区丰富的土壤富硒资源,引进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农业科学院等高校、院所的新品种、新技术,把科技成果应用到农业发展中,对富硒水稻、富硒笋干、富硒有机茶、富硒特色蔬菜(菜用豆、黄瓜)、富硒鱼、富硒鸡鸭等特色栽培模式进行技术升级,实现科技赋能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在新时代打造更高水平的“有机富硒农业基地”。(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发改局、科技局)

  五、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12.促进农民就业经营增收。深入乡村实施“春风行动”等招聘专场活动,大力开发和管理公益性岗位,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完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切实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培训、帮扶和托底安置,确保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稳定。大力推广微果园、微花园、微药园、微菜园、微养殖园、微工坊、微农庄等庭院经济高质量发展模式,着力打造农民群众稳定增收新引擎。(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农业农村局)

  13.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益。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健全集体资产监管机制,探索建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信息平台。切实做好宅基地审批管理,积极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深入实施“八项创新”推进林改再出发。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加强农村“三资”监管,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

  六、扎实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14.加强村庄规划建设。规范宅基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推行新建农房按图审批抓好风貌管控,坚持规划引领,做好应编尽编56个村庄规划入库工作。以农村房屋安全管理为重点,全面落实“两统筹、两统管”农房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建立农村工匠协会和农房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健全完善农村建房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农房建设合法、合规、安全、有序。(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15.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贯彻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常态化机制,完成莘口镇垃圾分类试点工作、16栋农村裸房改造项目和92户农户厕所改造工作。开展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完成建设美丽乡村庭院265个以上、美丽乡村微景观74个以上、美丽乡村小公园15个以上、美丽田园4片以上、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2个以上,打造好三元美丽乡村。(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文旅局,三元生态环境局,区妇联)

  16.持续强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完成12公里“四好农村路”改建,实施星桥村、松阳村、后溪村等5个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有序推进渔塘溪中小流域治理、溪源溪河道治理等项目。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提升等20个项目,聚力提升10个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责任单位:区发改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三元生态环境局)

  17.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投入513万元,完成三明六中、洋溪中学、岩前中学、莘口中心小学、中村中心小学、洋溪中心小学改造提升工程,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做好农村医疗保障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范围,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提升工程,加强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卫健局、文旅局、民政局)

  18.创建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县。在岩前镇设立闽台乡建乡创海峡两岸交流基地,打造服务联系台湾团队的网点。以曹源村、楼源村、忠山村、星桥村、下寨村、乌龙村、岩前村、小蕉村8个村作为闽台乡建乡创合作试点村,引进台湾团队,通过实施整治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农房建设品质、打造惠民公共空间、传承创新乡土文化、培育产业促进增收等项目,打造三元区乡村振兴工作的新亮点、新名片,营造出两岸同胞共促交流合作、共谋融合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林业局、民政局、水利局,区委台港澳办)

  七、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19.深入实施农村党建引领行动。深入实施“1620”行动,加快融入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突出1个引领”即抓好党建引领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深化“跨村联建”党建模式,加强联村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细化完善联村运行机制,推动联建村在加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村特色产业等方面取得更大实效。开展村级集体经济“整乡推进、整区提升”行动,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区域经济发展布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推进下沉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点题整治”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民政局、农业农村局)

  20.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继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扎实开展治理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农村丧葬习俗改革,完善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定期组织特色文化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精神文化塑造水平。(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民政局、农业农村局)

  21.持续开展平安乡村建设行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一支部三中心”建设,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强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持续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持续开展“六无”村(居)活动,推进法律进农村,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三元公安分局,区民宗局、民政局、司法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信访局、交通运输局、应急局)

  八、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

  22.健全乡村多元投入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持续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全力支持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23.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组织引导科技、农业、教育、医疗等领域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优化师资力量和实训教学,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280人,逐步将“懂农业、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培养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中坚力量。(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

  24.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严格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要求,压实各级党组织乡村振兴的主体责任,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政治保障。(责任单位:区委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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