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元区建立耕地日常保护监测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根据《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建立耕地日常调查监测机制的通知》(明自然资发〔2023〕4号)要求,为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建立常态长效的耕地保护工作机制,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三元区建立耕地日常保护监测机制工作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三元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4日
三元区建立耕地日常保护监测机制工作方案
为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落实落细耕地保护责任,有效解决解决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建立常态长效的耕地保护工作机制,依据《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建立耕地日常调查监测机制的通知》(明自然资发〔2023〕4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实现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台账化、清单化动态化管理,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确保完成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二、建立耕地日常保护监测机制
(一)建立耕地日常保护监测小组
各乡镇(街道)应成立耕地日常保护监测小组。组成人员应包括:乡镇(街道)挂村领导、挂村干部,村级监测责任人(每个耕地图斑对应一个村级监测人)。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建立耕地日常保护监测台账
自然资源局将全区2020年末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分布图按村下发,各乡镇(街道)应结合实际,按村逐地块对耕地编号,核实地块现状信息,按图斑形成耕地日常保护监测责任清单,建立耕地日常保护监测台账。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三)落实耕地日常保护监测责任
各级监测人应落实日常巡查,做好耕地种植变化情况记录,及时发现并形成日常变化记录台账汇总上报区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局
三、职责分工
(一)耕地日常保护监测小组职责
村级监测人负责本村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日常巡管工作,掌握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动态情况,及时发现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及时报告耕地转为林地、园地及农业设施用地等其他农用地的情况。
乡镇(街道)挂村干部负责所挂村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对村级监测人工作质量负责,督促和检查村级监测责任人工作情况;对村级监测人上报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协助区自然资源局及相关部门对村级监测人进行业务培训;对发现违法占用耕地,或将耕地转为林地、园地及农业设施用地等其他农用地的行为进行制止。
乡镇(街道)挂村领导对所挂村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领导责任。负责所挂村耕地日常保护监测机制的运行情况,指导、督促村级监测人落实责任,确保监测机制顺利运行;配合区自然资源局及相关部门做好违法建设占用耕地整改工作,对整改措施进行跟踪,确保整改到位;引导耕地承包经营者在耕地上种植粮食作物,防止耕地“非粮化”。
(二)部门职责
乡镇(街道)负责严格耕地用途管制;配合做好涉及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查处整改工作,督促设施农业用地使用者先申请,后放样施工建设,不得改变用途;引导耕地承包经营者在耕地上种植粮食作物,防止新增耕地“非粮化”;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从严从紧审批,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使用一般耕地。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全区耕地数据的管理,每年更新耕地数据下发并至各乡镇(街道);对日常巡查及上级下发各种卫片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地块进行现场核实,并提出整改要求和做好技术指导;与农业农村部门共同对设施农业用地进行监督和管理。
区农业农村局与区自然资源局共同对占用耕地的设施农业用地进行监督和管理;引导农村村民个人建房不占或少占耕地,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耕地建设住宅的进行依法查处;负责对存量耕地及 “非粮化”整改后的地块种植指导,防止耕地“非粮化”。
区财政局统筹安排耕地保护工作经费,保障工作运行。
区水利局指导水利工程项目按程序报批用地,落实历史项目整改工作。
区交通局指导交通工程项目按程序报批用地,落实历史项目整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建立耕地日常保护监测机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胸怀“国之大者”,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全方位做好耕地日常保护监测工作。
(二)建立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财政、水利、交通、各乡镇(街道)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研究部署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对乡镇(街道)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组织开展考核。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完善工作机制
各乡镇(街道)建立耕地日常保护监测责任清单后,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落地见效;要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和办法,做好统筹协调,监测小组成员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和问题情况通报,将耕地日常保护监测情况报送区自然资源局汇总。
(四)经费保障
对新增的“非粮化”、“非农化”问题图斑由属地负责复垦复种,并落实经费。区财政统筹落实耕地保护工作经费,加大耕地保护、质量提升、村级监测人队伍建设及耕地资源调查监测等方面资金投入。
(五)强化督促考核
将耕地日常保护监测机制落实情况与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粮食安全考核挂钩。在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粮食安全考核中,对年度耕地保护、“进出平衡”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街道)予以加分;对年度耕地保护不力、未完成“进出平衡”、未及时发现违法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情况的乡镇(街道)予以扣分,并通报批评、约谈。
附件: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肖世龙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田富远 区政府副区长
王建峰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韩国洪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邓光明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蔡俊斌 区财政局局长
林 军 区水利局局长
魏运朝 区交通局局长
张晓辉 陈大镇镇长
熊雪珠 洋溪镇镇长
林丽红 莘口镇镇长
陈刘菲 岩前镇镇长
郑晨毅 中村乡乡长
陈金煌 徐碧街道办主任
杨欣蔷 列东街道办主任
过 津 列西街道办主任
张 林 城关街道办主任
曹丽敏 白沙街道办主任
陈文杰 富兴堡街道办主任
陈奕鸿 荆西街道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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