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2025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时间的通知
元农〔2025〕54 号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农产品加工企业: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 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1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4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省级财政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农〔2024〕20号)等文件精神,2025年6月,三元区农业农村局、三元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三元区2025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元农〔2025〕37号)。为了鼓励更多潜在的申报单位参与,提供更充裕的时间准备高质量的项目申报材料,防止资金结余沉淀,经三元区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现将2025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项目的征集时间予以延长。
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现延长至2025年9月30日,设备购置时间、发票认定延长至2025年9月30日,相关设备的建设、安装延长至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申报对象及条件、补助标准等要求保持不变。请各申报单位及人员按照三元区农业农村局、三元区财政局于2025年6月23日下发的《三元区2025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指南》(元农〔2025〕37号)文件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在2025年9月30日前提交。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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