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拟下达2023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公示
三元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拟下达2023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通知》(闽财行指〔2022〕3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拟将2023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30万元下达给中村乡白水畲族村,用于白水畲族村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收入列“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6日-12月30日。有异议可向三元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反映,联系人:小詹,联系电话:0598-8293983。
特此公示!
三元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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