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日期:2022-07-01 21:28 来源:三元区工信与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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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属地及相关平台企业: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闽工信函中小〔2022〕30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为做好我区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国家示范平台)组织申报工作,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条件要求,且尚未获得“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的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省示范平台,见附件1)运营单位可自愿申报。

  (二)2019年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三)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认真对照《管理办法》要求,按以下清单提交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六份):

  1.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见附件2);

  2.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及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或上一年度包含服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4.固定经营服务场所证明复印件(房产证、租赁合同);

  5.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6.省示范平台认定文件;

  7.国家颁发的从业资格(资质)、网站备案、许可证等证明(复印件);

  8.平台认定承诺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附件3)。

  (二)请于7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三元区工信局中小企业和生产服务业股,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汇总表(附件4)的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我局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瑛    联系电话:8260398

  联系地址:三元区崇宁路16号(老三元区政府)9楼914

  电子邮箱:mljmj2010@163.com

  附件:1.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不含厦门)

        2.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

        3.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承诺书

        4.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

  

  三元区工信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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