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2022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和2022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拟安情况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少数民族任务资金的通知》(闽财行指〔2021〕37号)要求,经研究,拟下达2022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9万元,定向用于洋山村洋山瀑布群旅游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定向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的通知》(闽财行指〔2021〕31号)要求,经研究,经济发展补助款5万元,拟下达给陈大镇人民政府,定向用于陈大镇碧溪村池下小组道路硬化工程,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社会事业补助款7万元,拟下达给中村乡人民政府,定向用于白水畲族村畲族文化馆建设配套设施建设,款列“2012304 —民族工作专项”科目;民族团结创建补助款8万元,其中拟下达给三元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5万元,定向用于三元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拟下达给列东街道办事处3万元,定向用于高岩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款列“2012304 —民族工作专项”科目。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有异议可向三元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反映,联系人:詹德贵,联系电话:0598-8293983。
特此公示!
三元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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