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3年度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资金的公示

日期:2024-10-11 15:45 来源: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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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保障我区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拟发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资金。

一、补助文件依据

《福建省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2〕23号)。

二、补助标准

区级配套补助10元/头。

三、补助期间

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四、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详见下表)单位:头、元

序号

养殖场(小区)名称

病死猪无害化                         处理数量

区级财政               补助金额

1

三明市三元区长欣畜牧养殖场

15

150

2

三明市明顺农牧开发有限公司

3476

34760

3

福建省三明市吉口农牧综合有限公司

649

6490

4

合计

4140

41400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公示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98-8318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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