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四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四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3〕66号)要求,按照《三元区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纪要》(〔2024〕1号)和《三元区农业农村局专题会议纪要》(〔2024〕3号)精神,现下达2023年度第四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15万元:
1、下达列西街道小蕉村20万元、莘口镇楼源村40万元、岩前镇忠山村40万元,分别用于小蕉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项目、楼源村溪洋农业园提升改造项目、忠山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2、下达陈大镇砂蕉村、棕南村、洋溪镇饱饭坑村、中村乡顶太村、岩前镇星桥村、乌龙村各2万元,莘口镇楼源村3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三明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及时将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附件:1.2023年度第四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分配表
2.2023年度第四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三元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2月6日
附件1:
2023年度第四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合计 | 
            
            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奖补资金 | 
            
            乡村振兴精品示范线奖补资金 | 
        
            列西街道 | 
            
            20 | 
            
             0  | 
            
            20 | 
        
            莘口镇 | 
            
            43 | 
            
            3 | 
            
            40 | 
        
            岩前镇 | 
            
            44 | 
            
            4 | 
            
            40 | 
        
            陈大镇 | 
            
            4 | 
            
            4 | 
            
            0 | 
        
            洋溪镇 | 
            
            2 | 
            
            2 | 
            
            0 | 
        
            中村乡 | 
            
            2 | 
            
            2 | 
            
            0 | 
        
            合计 | 
            
            115 | 
            
            15 | 
            
            100 | 
        
2023年度第四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 
             项目名称  | 
            
             2023年度第四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
| 
             主管部门 (单位)  | 
            
             区乡村振兴局  | 
            
             补助区域  | 
            
             6个乡镇(街道)  | 
        |||||
| 
             资金情况 (万元)  | 
            
             资金总额:  | 
            
             115  | 
        ||||||
| 
             其中:财政拨款  | 
            
             115  | 
        |||||||
| 
             其他资金  | 
            
             0  | 
        |||||||
| 
             总体目标  | 
            
             围绕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目标,加快宜居宜业美丽新农村建设,提升村民幸福感及提升试点示范效应。通过加强项目监管,进一步提高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水平,切实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  | 
        |||||||
| 
             绩效目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项目单位  | 
            
             区域目标值  | 
        ||
| 
             绩效指标  | 
            
             产出 指标  | 
            
             成本 指标  | 
            
             乡村振兴精品示范线奖补投入资金  | 
            
             反映开展乡村振兴精品示范线投入成本  | 
            
             各乡(镇),街道  | 
            
             100%  | 
        ||
| 
             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奖补投入资金  | 
            
             反映开展乡村“五个美丽”建设投入成本  | 
            
             各乡(镇),街道  | 
            
             100%  | 
        |||||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环境美化提升率  | 
            
             反映受益村环境美化情况  | 
            
             各乡(镇)、街道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村群众满意度  | 
            
             反映群众满意情况  | 
            
             各乡(镇)、街道  | 
            
             ≥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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