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雨露计划补助对象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1号)和《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对已脱贫家庭中正在接受全日制中、高等职业教育(含中专学校和技校)的子女给予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
经我区调查摸底及补助对象在校证明,确认扶持补助对象3人,共计下达2024年度雨露计划补助资金9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4年4月15日至2023年4月2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跟区乡村振兴办联系。
联系电话:8391179(小吴)。
附件:三元区2024年度雨露计划补助名单
三元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
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
附件:
三元区2024年度雨露计划补助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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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乡镇  | 
            
             学生姓名  | 
            
             补助金额(3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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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岩前镇  | 
            
             邓春燕、陈慧琴  | 
            
             6000  | 
        
| 
             2  | 
            
             陈大镇  | 
            
             李贤君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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