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三元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报废注销通告(二)

日期:2022-12-05 14:46 来源: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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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和省经贸委、省农业农村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印发福建省多功能拖拉机行业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经贸机电[2006]530号)、《关于开展多功能拖拉机专项整顿工作的通知》(闽经贸机电[2009]702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工商局关于印发《拖拉机报废回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农机[2013]379号)规定,下列手持拖拉机达到规定10年期满的强制报废标准、轮式拖拉机达到规定15年期满的强制报废标准、联合收割机达到规定12年期满的强制报废标准、多功能拖拉机达到规定9年期满的强制报废标准以及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拖拉机检验合格标志已达到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详见《三元区2022年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销报废一览表》)。请机主自通告之日起60日内将拖拉机送交合法、有资质的报废汽车拆解场回收报废,并到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站办理注销登记。逾期将注销多功能拖拉机档案,其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机主自负。

  特此通告。

  附件:

  1.三元区2022年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到期报废一览表;

  2.三元区2022年多功能拖拉机注销一览表。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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