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三元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1〕26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专项资金共94万元。其中34万元款列“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59万元款列“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万元款列“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经济科目“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使用资金,专款专用。
三元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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