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区本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19 年7月25日在三元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三元区财政局局长 王文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报告2018年区本级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2018年财政工作在区委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积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财源培植培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预算执行总体较为平稳,为我区建设“实力三元、创新三元、宜居三元”的发展目标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1. 应收尽收,扎实组织财政收入。2018年,受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及经济下行压力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面临的增收压力加大。面对压力,区财政坚持紧盯收入目标不放松,积极应对复杂宏观环境变化,准确把握影响财政经济运行的各种因素,认真谋划收支盘子,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实时跟踪收入增减动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目标。一是围绕年初目标,狠抓收入征管。紧盯收入目标不放松,根据税源情况,分解落实任务,实现收入目标。密切关注重点税源行业、100万元以上纳税大户的发展变化,研判税收增减情况,找出短板,提出对策和举措,充分挖掘增收潜力。二是重点突破,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加大税源的排查和监控力度,围绕土地增值税清算、欠税清理、房屋办证等问题,重点突破,充分挖掘增收潜力。三是强化非税收入管理,确保应收尽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强化资产、资源类收入征管,杜绝非税收入延迟缴入国库行为。2018年全区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3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2950万元的102%,同比增收2636万元,增长6.4%,增幅排名位居全市十二个县(区)第3位。
2.加力增效,服务经济发展。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好降低增值税税率、提高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等减税政策,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发放应急转贷,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2018年发放应急转贷资金41笔22479万元,帮助21家企业顺利转贷。积极兑现各项企业扶持政策,扶持企业发展,加快培植新经济增长点。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持续简化资金审核拨付流程,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强化政策对接落实,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向中央、省、市等相关部门争取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61401万元,同比增长19.4%;争取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资金3153万元,重点用于精准脱贫、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经济结构调整、农村公路、乡村振兴、农村民居环境整治,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整合统筹力度,积极清理各领域趴在账上的财政资金,盘活结转结余资金3233.5万元,全部调整用于急需的民生事业和重点支出领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大力优化支出结构,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全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农林水等民生领域方面的支出达到710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75.3%,有力保障了各项民生事业发展。一是坚持教育优先战略。区本级教育支出25787万元,同比增长11.7%,重点支持教育校安工程改造项目建设,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支持三明一中与三中、附小与建小等总校制办学。二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27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等改革。保障义务兵家属优待、伤残军人抚恤补助和退役士兵补助及居家养老、乡镇敬老院、幸福院、残疾人补助、计生奖扶等支出。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帮扶力度,促进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人员返乡就业创业和提供小额贷款贴息等。三是推进医疗卫生改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76万元,重点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卫生队伍建设和设备保障,继续支持“乐龄家园”医养结合、居家养老、日间照料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四是促进文体事业发展。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91万元,重点用于提升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供给能力,完善区文化馆新馆,建设基层公共文化综合服务平台。五是支持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战略。筹措财政资金1013.8万元,重点用于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以及贫困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使贫困户提前实现精准脱贫。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筹集“一事一议”及村级保障运转资金1939万元,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落实惠农补贴政策,累计发放各类涉农补贴494.7万元。多渠道筹措资金1754万元,支持争创国家、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打造“一村一品”、“一村一景”的美丽乡村。实施三格化粪池改造,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系统建设。
4.深化改革防风险,持续提升管理水平。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提升监管的实效。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深化部门综合预算管理,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编制。推进预算决算公开,财政预决算公开实现应公开单位全覆盖,公开率100%。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绩效在线系统监控建设,建立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对教育、农业、民政等多个领域的 132个财政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27976.5万元。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改革。开展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区本级所有财政资金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动态监控范围,推进全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覆盖范围。三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强化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坚持“不触顶、不踩线”的债务管理要求,用好新增政府债券,做好地方全口径债务统计上报工作,加强动态监测,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切实防范地方债务风险,2018年已将全区债务各项风险指标控制在预警线之内。四是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在线运行,加强政府采购网上监管力度,实现政府采购网上全程留痕、全程公开、全程监管目标,全面提高政府采购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五是强化政府投资评审工作。加强区级财政投资项目预算评审管理工作,2018年共完成57个预算项目评审,审减金额2850.2万元,审减率达12.8%。六是加强财政监督。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建设,提高扶贫资金监管效率,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配合区委巡察办、区监察局开展巡察督查工作,促进各项财经纪律的贯彻落实,保障财政资金的规范、有序运行。开展“1+X”、会计信息质量、预决算公开等专项检查,严肃财经纪律。
(二)2018年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收支平衡情况
2018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38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6.3%,比上年同期增收2636万元,增长6.4%;加上上级转移性收入5862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636万元,调入资金323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15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963万元,收入总计126427万元。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245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支9250万元,增长10.4%;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014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88万元,支出合计为11167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4754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4754万元。
2018年区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38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6.3%,比上年同期增收2636万元,增长6.4%;加上上级转移性收入5862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42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15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963万元,调入资金3230万元,收入合计126217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470万元,比上年增支8907万元,增长10.4%;加上上解支出1014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743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88万元,支出合计111641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4576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4576万元。
(2)财政转移支付安排和决算情况
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2018年省市财政对我区补助金额为58628万元。具体为:一是税收返还2869万元;二是省市财政对区本级一般性转移支付28004万元,主要项目有:均衡性转移支付5569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8484万元、结算补助1366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319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98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2246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1773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981万元、农村综合改革等转移支付1939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334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2600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556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1739万元。除均衡性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外,其他大部分均为有特定用途的转移支付;三是省市财政对区本级财政专项补助27755万元,全部是有确定具体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主要集中在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领域。
对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2018年区本级对下级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对莘口和岩前两个镇,中村、城东由于没有一级财政,支出纳入区本级核算。对下级补助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和专项补助,两项共补助莘口和岩前两镇3743万元。
2.政府性基金
(1)收支平衡情况
2018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302万元,同比减收3833万元,下降53.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773万元,上年结余3858万元,收入总计9933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7664万元,比上年减支5000万元,下降39.5%;上解支出81万元,支出总计774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188万元。
2018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302万元,同比减收3833万元,下降53.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773万元,上年结余3858万元,收入总计9933万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7635万元,比上年减支4421万元,下降36.7%;补助下级支出29万元,上解支出81万元,支出总计774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188万元。
(2)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使用情况
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2018年省市财政对区本级补助金额为2773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36万元、农林水支出564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万元、其他支出1214万元。
对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2018年区本级对下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29万元,具体为城乡社区支出29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区属国有企业无利润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均为零。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8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519万元,比上年减收3040万元,下降24.2%,加上上年结余10640万元,收入总计20159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027万元,比上年增支2063万元,增长25.9%。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0132万元。
(1)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051万元,比上年增收329万元,增长12.1%,增收主要原因是部分个人缴费档次提高及参保人数增加收入,加上上年结余7077万元,收入总计10128万元;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866万元,比上年增支344万元,增长22.6%,增支主要原因是当年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提高18元及养老金领取人数增加支出。收支相抵,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8262万元。
(2)全区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468万元,比上年减收3369万元,下降34.2%,减收主要原因是上年补缴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单位养老保险金抬高基数,加上上年结余3563万元,收入总计10031万元;全区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161万元,比上年增支1719万元,增长26.7%,增支主要原因是地方津贴三档进二档以及正常调资增加支出。收支相抵,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870万元。
二、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区本级调整预算执行情况
1. 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收入调整预算数为41220万元,决算数为43817万元,超收2597万元,超收部分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 2018年区本级当年安排的支出73159万元,比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的调整2018年区本级财政收支预算的议案69606万元,增加3553万元。主要原因是省、市在决算批复时,将中小学校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专项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补助、联办园区开发建设专项补助、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补助资金、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补助资金等专项转移支付补助3652.64万元,调整为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剔除这一因素影响后,区本级当年安排支出69506.36万元,没有突破批准的调整预算数。
(二)2018年区本级财力情况
2018年区本级实现财力66793万元,比年初预算财力51704万元,增加15089万元,其中:省市转移性财力增加8912万元,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比年初预算增收增加财力867万元,调入资金增加108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增加3153万元,上解支出减少增加财力1516万元,补助下级支出增加减少财力442万元。
1.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比年初预算增加8912万元。一是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增加1173万元;二是结算补助收入增加1366万元;三是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1115万元;四是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235万元;五是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增加78万元;六是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101万元;七是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补助增加332万元;八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增加981万元;九是农村综合改革等转移支付收入增加682万元;十是生态保护转移支付增加254万元;十一是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增加50万元;十二是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增加556万元;十三是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989万元。
2.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153万元。其中:五年期1263万元、七年期945万元、十年期945万元。具体项目为:用于精准脱贫200万元、乡村振兴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0万元、公共交通运行建设450万元、市区绿道连接线改造提升工程200万元、教育基建工程700万元、“城市双修”项目353万元、兴泉铁路南站房建设500万元、白沙公园建设550万元。
2018年区本级财力66793万元,减去本级当年安排的支出73159万元和超收收入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97万元,当年形成财力缺口896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予以弥补。
(三)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余16338万元,加上清理历年结转结余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1万元和超收收入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97万元,减去当年财力收支缺口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963万元, 2018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0663万元。
(四)财政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年初区本级财政结转资金122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426万元,政府性基金3858万元。2018年支出上年结转资金74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57万元,政府性基金2943万元),加上当年新增结转118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607万元,政府性基金1273万元),2018年年末结转下年167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576万元,政府性基金2188万元。
(五)报告数与实际决算数差异情况
在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向代表们报告的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由于一些决算事项还没有结束,因此在代表会上报告的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数据与实际决算的结果存在着差异。
1.一般公共预算方面。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43817万元,比报告数41220万元,增加259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决算数58628万元,比报告数53992万元,增加4636万元;新增安排调入资金323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决算数3153万元,比报告数3300万元,减少14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决算数8963万元,比报告数10833万元,减少1870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94470万元,比报告数89569万元,增加4901万元;上解支出决算数10140万元,比报告数10405万元,减少26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决算数3743万元,比报告数3359万元,增加384万元;新增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3288万元;变化原因主要是由于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在2018年12月召开,报告数以2018年11月30日时点数预计全年完成数,造成实际决算数与报告数不一致。以上项目变化相应引起滚存结余的变化,滚存结余决算数14576万元,比报告数14438万元,增加138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4576万元。
2.政府性基金方面。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数3302万元,比报告数3400万元,减少9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决算数2773万元,比报告数2348万元,增加425万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数7635万元,比报告数6751万元,增加884万元;新增上解上级支出81万元。以上项目变化相应引起滚存结余的变化,滚存结余决算数2188万元,比报告数2826万元,减少638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方面。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数9519万元,比报告数9303万元,增加216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数10027万元,比报告数9975万元,增加52万元。以上项目变化相应引起滚存结余的变化,滚存结余决算数10132万元,比报告数9968万元,增加164万元。
(六)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8年度区本级预备费预算数1737万元,实际安排支出1737万元,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预算法》的规定执行。当年预备费支出的主要项目有:绿都大厦改造工程款、装修款、设备采购经费及工程设计监理费等919万元;三元饭店经费540万元;三元公安综治维稳及二维码安装维护管理费163万元;四中教学楼配套设施建设10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便民服务点建设经费15万元。
(七)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
在区人大的支持指导和审计的监督下,我区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区审计局对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表明,2017年度区财政部门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发展大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管理,财政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财政职能进一步增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实现了收支平衡。但仍存在部分财政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年初预算项目支出执行率偏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全面,部分财政资金未及时清理收回,预算管理仍须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审计意见,积极采取措施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1.预算收入、支出执行方面的问题。一是关于审计报告提出部分收入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问题,已整改到位,分别于2018年6月前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社会抚养费、财政专户存款利息、停车管理费等缴入国家金库。二是将2016年上级财政扣款的应上缴上级财政的就业调剂金34万元和法院检察院基本养老保险302.6万元,合计336.6万元,区财政总预算会计账列其他应收款科目,扣款占用库款资金问题,已整改到位,于2017年5月由社保专户上缴金库法院检察院基本养老保险302.6万元,将就业调剂金34万元列支出。三是年初预算项目未执行或执行率偏低问题。区财政局已在2019年预算编制中,进一步明确要求项目单位细化项目支出编制;同时,规范项目支出管理,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提高预算执行率。
2.预算编制及财政管理核算方面的问题。一是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全面问题,区财政局在2019年预算编制中,已将2019年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纳入年初预算,同时,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有效降低年初预算财政待分配资金比例。二是财政专户资金应收及暂付款未有效清理收回问题。区财政局加大对各财政专户历年来形成的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对于超出期限的暂付款,抓紧催收有效减少往来款项,进一步盘活财政资金。三是新增债券资金闲置6685万元问题,当年新增债券闲置主要是由于债券资金项目进度未完工造成,已在2018年按照项目建设进度陆续拨付债券资金。四是区本级债务率高,未来偿还压力和风险大问题。我局已根据我区债务情况制定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及应急预案,以及通过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消化存量债务,逐步降低债务率。
(八)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1.2018年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及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全区政府性债务余额87009万元(一般债务余额8669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15万元),全部是地方政府性债券,2018年省财政核定我区政府债务限额91512万元(一般债务限额91197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15万元),债务余额控制在核定的债务限额内。
2.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情况
2018年省里下达我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3153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券(五年期1263万元、七年期945万元、十年期945万元)。具体项目为:精准脱贫200万元;乡村振兴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0万元;公共交通运行建设450万元;市区绿道连接线改造提升工程200万元;教育基建工程700万元;“城市双修”项目353万元;兴泉铁路南站房建设500万元;白沙公园建设550万元。
3.2018年偿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本息情况
2018年底我区地方政府债券本金为87009万元。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3153万元,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3730万元,偿还利息2806.62万元。未来年度需偿还债券本息具体为: 2019年还本付息9347万元,2020年还本付息9795万元,2021年还本付息19633万元,2022年还本付息10561万元,2023年还本付息19585万元,2024年还本付息4928万元,2025年还本付息8162万元,2026年还本付息18358万元,2027年还本付息2664万元。随着地方政府债券规模的不断扩大,相应还本付息金额也逐年增大,区财政每年偿债压力也不断加大。
4.乡镇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本息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乡镇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合计10278.87万元,利息合计311.44万元。其中,岩前镇地方政府债券本金9019.31万元,利息276.09万元;莘口镇地方政府债券本金1259.56万元,利息35.35万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8年,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工作监督,加强财政管理、强化收入征管、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民生改善,主动作为,努力实现全年财政预算目标。
以上报告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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