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元区推行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
《三元区推行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元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8日
三元区推行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3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办发〔2021〕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闽政文〔2022〕3号)、《三明市应急局关于全面推进全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工作的通知》(明应急函〔2023〕56号)、《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元政规〔2022〕1号)等文件精神,着力解决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监管执法力量薄弱、执法监管工作“宽软松”及外界非技术性干扰等问题,健全安全生产执法监管体系末梢,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改革的总体部署,围绕4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下放基层(《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元政规〔2022〕1号]),创新基层执法管理,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破解其中的难点、痛点问题,推进乡镇(街道)之间连片联合执法,建立健全区乡两级联动执法体制机制,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找主体、创模式,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生产治理效能、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效率。
二、工作原则
(一)确立“连片联合”原则。根据我区基层乡镇(街道)实际,采取连片联合、中队牵头、交叉执法的紧密合作模式,健全区乡两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二)遵循“依法依规”原则。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行使好下放4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执法职责。
(三)坚持“三项制度”原则。按照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改革创新和统筹协调的基本原则,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
三、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考试应考尽考,保持执法队伍稳定。乡镇(街道)至少配备两名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专职从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明确参加连片联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人员(个别仅有1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的街道,可根据当前实际先行配备1名,余下人员待考取后及时补充)。保障基本执法装备,配备基本办公设备,统筹安排必要办公场所。将承接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项纳入本级政府的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制定监督检查年度计划,协调区应急局明确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对象、频次等执法内容,建立长效联合执法机制。
(二)区应急局: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具体制度,根据乡镇(街道)承接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项开展业务指导,编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手册,将连片联合执法检查纳入年度检查计划,定期组织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培训,在执法装备建设方面给予乡镇(街道)对应的支持和指导。做好挂片中队建设,明确中队负责人,安排中队集中办公场所,做好制度上墙等工作。
(三)区委编办:对乡镇(街道)和区应急局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职能进行调整,确定法制审核部门、机构,调整乡镇(街道)和区应急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设置及人员配置,会同区应急局、司法局、各乡镇(街道)研究制定赋予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项,满足执法改革需要。对乡镇(街道)赋权承接和运行情况进行跟踪,并定期组织评估。
(四)区司法局:牵头组织乡镇(街道)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配合区委编办梳理审核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项赋权清单,指导制定符合乡镇(街道)执法工作实际的配套制度,规范执法工作流程、标准和文书,加强乡镇(街道)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乡镇(街道)依法行政能力。配合做好挂片中队执法名录的公示工作。
(五)区人社局:会同区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提升公共专业知识水平,为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续聘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提供保障条件。
(六)区财政局:根据执法业务需要,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装备保障并纳入财政预算。
四、片区划分
根据地理位置、产业布局、企业类型等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将我区12个乡镇(街道)分为5个片区,其中:
第一片区莘口镇和岩前镇;
第二片区陈大镇和洋溪镇;
第三片区列西街道和白沙街道;
第四片区徐碧街道、列东街道和城关街道;
第五片区中村乡、荆西街道和富兴堡街道。
五、执法机制
(一)执法机构设置。每个片区成立一个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队,区应急局向每个中队派驻一名行政执法业务骨干,作为中队负责人和召集人,片内乡镇(街道)各自派驻两名及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中队由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统筹指导管理。
采取集中办公、分片负责的模式,各中队按照片区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工作,同时具体负责指导对接片区乡镇(街道)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区委编办负责对综合执法大队及内设机构编制等进行明确,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确保至少有2名持证执法人员开展辖区内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二)连片联合执法效能。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工作不能作为乡镇(街道)开展辖区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的替代。中队开展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中所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在4项下放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范围内的,以行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的名义行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结果抄送区应急局;在4项之外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及街道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均以区应急局名义行使。
六、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7月底前):完成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赋权,出台连片联合执法事项基础制度,编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手册,完成乡镇(街道)及挂片中队软硬件建设。
(二)推进阶段(9月底前):指导乡镇(街道)制定执法工作流程和标准,开展执法培训,开展连片联合专项执法,建立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考评机制,明确评先评优、薪酬待遇等激励机制。
(三)总结阶段(12月底前):对各片区中队进行考核评价,总结工作经验,形成经验材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委编办、区政府办、应急局、财政局、人社局、司法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统一领导、统一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区应急局成立工作专班,协调解决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也要明确具体的分管领导和联系员,协调解决改革存在的问题,列出时间时限,明确任务分工,选派业务过硬、责任心强的执法人员参加到片区联合执法工作中,切实将工作落实到专人专岗,确保联合执法行动有效开展与稳步推进。
(二)加强指导分析。区应急局要根据各乡镇(街道)企业分布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督促指导工作。区安办要落实周调度、月分析通报制度,全面分析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数据,针对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异地交叉检查工作,推动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考核奖惩。区安办将于每月对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综合运用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促进执法工作走深走实。进一步强化考核机制,将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到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效能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适当增加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全区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比例,对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工作表现优异的工作人员进行表彰与肯定;对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工作敷衍履行或走形式履行等情形的单位及个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由此引发事故并负有责任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三元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三元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再贤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丁代生 区安办主任、应急局局长
成 员:罗炳辉 区政府办主任
刘淑英 区委编办主任
叶玉坤 区司法局局长
蔡俊斌 区财政局局长
施泽斌 区人社局局长
黄忠炜 区应急局副局长
张晓辉 陈大镇镇长
熊雪珠 洋溪镇镇长
陈刘菲 岩前镇镇长
林丽红 莘口镇镇长
郑晨毅 中村乡乡长
杨欣蔷 列东街道办主任
过 津 列西街道办主任
陈金煌 徐碧街道办主任
张 林 城关街道办主任
曹丽敏 白沙街道办主任
陈弈鸿 荆西街道办主任
陈文杰 富兴堡街道办主任
黄明健 三明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三元 区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三明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三元区大队大队长黄明健同志担任。以上成员如有调整或变动,由该岗位的继任者担任并履行相应职责,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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