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12-16 15:3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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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区政府安委会决定,即日起至2020年3月在全区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重点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要巩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分行业、分领域建立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院、施工工地等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二)加强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

  1.扎实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 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明安委办〔2019〕76号)要求,区安委会组织公安、住建、商务、文旅、市场监管、消防、电力等部门对照大型商业综合体自查和企业系统排查情况,开展集中联合检查,对检查发现属于本行业系统的隐患问题,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依法组织核查,督促及时整改,确保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整体安全。12月底前,对发现的突出隐患风险或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严重失信企业和责任人要及时曝光,倒逼大型商业综合体落实整改责任。

  2.持续深化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检查。根据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文物局转发关于文物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要健全文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夯实文博单位的政府属地管理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直接责任;要强化文博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区文旅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要结合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联合开展专项检查,指导博物馆、文物单位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和电气线路检测,结合文物修缮同步增设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消防设施;要推进文博单位技防物防提升工程,要督促文博单位每月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功能正常。要对三元区辖区内距离消防救援队较远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的情况进行再梳理,对尚未建立的单位,区文旅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要指导督促其按照要求在2020年2月底前全部建立,并结合实际需要配足消防器材装备,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

  3.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国家应急部等五部门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区市场监管局要进一步强化电动车销售的监管,严格执行销售有关安全标准要求和规定,避免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车流向市场。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要督促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

  4.开展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和“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区安委会组织工信、公安、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和消防等部门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开展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督促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定期组织开展“三合一”场所抽查,掌握“三合一”场所整治动态情况。发现存在“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的,必须严格依法查处、督促立即搬离。对一时难以完全分离的既有“三合一”场所,严格按照《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整改,通过开通第二出口、疏通逃生通道、增设室外通廊、实行垂直或水平实体墙防火分隔、规范电气线路敷设和用电设备安全使用、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和简易自动喷水系统、加强火源管理,切实防范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5.加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教育、公安、住建和消防等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对出租屋、流动人口的数量、分布、特点和校园周边经营场所开展调研,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状况,找准突出风险隐患。区安委会要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联合检查,重点检查出租屋是否依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是否违规分隔房间出租;出租屋、学校及周边的网吧、游戏室、歌舞厅、小宾馆等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条件,是否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违法行为,大力规范消防安全管理,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荆东区域及三明学院周边经营场所要作为重点整治对象。

  6.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燃气安全防范工作。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等检查方式,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排险除患”行动,加强企业、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切实解决执法宽松软、“不长牙”的问题。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区安委会组织住建、市场监管、商务、消防等部门开展餐饮场所、施工工地、燃气经营场所等燃气安全检查和督促指导,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三)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

  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区安委会要组织部门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夜间营业场所的错时检查力度;要围绕繁华商圈、游园庙会、公交场站以及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看护。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要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的重点时段,要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和装备,对重要场所、重点部位进行驻勤巡逻。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大力普及各类场所、家庭、电动自行车等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对各级党政机关、行业部门、派出所民警和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懂三会”知识内容。结合高危行业领域技能提升计划,将消防安全纳入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内容,加强对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演练。针对老幼病弱等重点人群,组织乡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入户宣传,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新媒体等平台开展火灾隐患曝光、冬春火灾防控动态报道和警示性消防宣传,增强防范意识。

  (五)全面强化应急处置机制。

  结合实际,优化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健全完善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物资储备、联合保障等机制,提高综合应急救援效能。12月底前,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局等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健全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做好应急准备。区消防救援大队针对冬季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特点,扎实开展练兵活动;要积极开展新装备熟悉使用及实战应用,深入辖区重点单位、火灾高风险区域场所及辖区复杂路况区域等开展演练熟悉,完善应急预案。“两会”、春节等重要节点,在重点区域场所前置力量巡护,提高快速到场处置能力。

  三、责任分工

  (一)政府责任。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辖区消防安全实际,统筹部署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针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细化制定更具针对性的具体工作措施。

  1.科学研判预警。2019年12月下旬前,区政府要专题研判一次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部署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逐一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的具体工作职责、任务要求、时间安排。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火灾风险评估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

  2.重点约谈推进。根据火灾形势研判情况,区政府对火灾多发高发或亡人火灾频发的乡镇(街道)和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进行约谈提醒,督促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有关部门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区消防救援大队要结合重要节庆时段,重点约谈大型连锁企业、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组织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3.突出培训重点。区消防救援大队要深入开展党政机关、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社会单位以及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负责人、管理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对前期没有参加培训的组织集中培训,力争在2020年3月底前培训一遍,切实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

  4.强化基层防控。当前,“小火亡人”事故多发,各乡镇(街道)要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公安派出所、综治办等基层力量,对“城中村”、群租房、老旧小区、连片村寨等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各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开展“四清一查”专项检查,即:小场所清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和可燃物,住宅阳台清可燃杂物,消防通道清违规停放车辆和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二)行业部门责任。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提升消防安全整体水平。

  1.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旅部门。重点排查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文物建筑、宗教活动等场所,整治违规用火、用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风险。加强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区民政局、区文旅局要按照省民政厅、省文物局出台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指南,督促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微型消防站建设,提升单位消防安全水平。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要按照市政府《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要求,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出台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指南,组织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

  2.住建和城管部门。重点开展全区居民住宅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检查,排查建筑施工工地,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管理,整治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住宅小区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隐患。充分发挥房屋维修基金的作用,及时审批,快速拨付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维修费用。

  3.公安机关。督促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停用、损坏消防设施、锁闭安全出口等隐患。

  4.应急管理部门。突出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部位,督促危化品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销售消防产品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未经消防安全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市场主体。

  6.消防部门。定期组织研判辖区火灾形势,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有针对性提高高风险单位场所监督抽查频次,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示范性检查,提升行业消防监管水平。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隐患单位,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2019年底前,消防部门要分期分批,对公安派出所民警、基层网格员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业务培训,提高检查巡查能力。

  (三)社会单位责任。社会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1.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社会单位要持续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公开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2.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开展微型消防站建筑消防设施应用、人员疏散营救、初期火灾扑救等应急训练,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和微型消防站站长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微型消防站快速反应实战能力。

  四、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12月20日前)。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印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2月21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组织社会单位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相关部门开展排查,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曝光重大火灾隐患,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区安委会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承担日常工作。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教育、工信、民政、住建、公安、商务、文旅、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开展行业系统排查整治,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推动隐患整改,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严格考核问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区直有关单位(名单见附件)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请于12月20日前报区政府安委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每月21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颖,电话:0598-8337857,地址:三明市江滨南路176号,电子邮箱:sanyuanxiaofang@163.com。

  

  

  

 

三元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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