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记录证明进一步提升便企政务服务水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7-03 08:58
来源:三元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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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
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关于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记录证明进一步提升便企政务服务水平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 年 1 月 4 日
(此件主动公开)
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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