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元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6-05 23:48 来源:三元区人民政府
|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三元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及有关事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三元区人民政府

202365



三元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具体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确需转变用途的,应落实耕地“进出平衡”,落实成果在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确认,确保三元区耕地保有量不减少。

    二、耕地进出平衡基本原则

    (一)以进定出确保平衡

    坚持“以进定出”原则。各乡、镇(街道)根据农业设施建设占用需求、农田建设机耕道需求、农民种植意愿、林木果树长大而成林地园地的,合理统筹耕地流入和流出年度规模、空间布局、时序安排,鼓励将宜耕农用地恢复为耕地。原则上以年度内园地、林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转入耕地的数量,作为一般耕地转出数量的管控底线,确保年度耕地进出平衡。

    (二)严管严控耕地转出

    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引导农业内部结构调整优先在现有低效园地、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上实施,农村道路、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尽量避让一般耕地、不占少占一般耕地。对水库淹没区形成的水库水面占用一般耕地的,在建设用地报批前,先行落实耕地转入。

    (三)夯实耕地转入责任

    实施耕地转出的主体负责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农民个体在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在自己承包的一般耕地上调整种植结构、实施农业设施建设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由乡、镇(街道)统筹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

    (一)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流出流入地块摸底(5月底前)

    乡、镇(街道)应与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等相关部门沟通衔接,摸清本年度内高标准农田、农业设施用地、水利设施建设等项目涉及使用一般耕地的需求,同时调查摸清可恢复或补充为耕地的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规模、潜力,并将摸底结果及计划任务于5月底前报送区自然资源局汇总。对前期摸底的流出流入地块,实施前因农民意愿等原因无法落实的,应及时安排其他地块进行复耕复垦。

    (二)落实耕地“进出平衡”(11月底前)

    乡、镇(街道)对照摸底情况及实际流出情况,应制定落实耕地“进出平衡”计划和措施,对能够原地恢复耕地的,立即组织复耕复种;对确实难以恢复耕地的,乡镇应确定另行恢复其他农用地为耕地的数量和位置,立即组织实施恢复耕地。11月底前完成应恢复的原地块复耕复种以及异地种植。

(三)动态管理及成果确认(12月底前)

耕地流入流出地块应当符合用途管制要求,年度耕地流入数量应当不少于年度耕地流出数量,实现年度内耕地进出平衡。注重与生态建设相衔接,涉及林地整治为耕地的,应当征求林业部门意见。注重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应当征得相关土地权利人同意。应当稳妥推进,尊重客观规律、历史传统等,开展宣传进行引导,鼓励结合农业结构调整等统筹推进,避免“简单化、一刀切”。乡、镇(街道)根据本辖区范围内耕地实际流出、流入的变动情况,适时申报任务调整,实行动态管理。认定耕地进出平衡落实情况,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为基础,以国家核算规则为标准。

耕地“进出平衡”工作要在12月底前完成耕地“进出平衡”任务,完成复耕地块情况报送区自然资源局汇总,同时报送农业农村、林业等相关部门。复耕成果纳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

    、职责分工

    (一)部门职责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调查确认转出和转进地块的位置、地类、面积,审核地类现状、国土空间规划等情况;负责组织整治为耕地的核实认定、开展日常变更、实施监督等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种植业结构调整及农业农村相关规划。

    区林业局负责:涉及林地、草地整治为耕地地块审核、指导;负责审核相关地块与林业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二)乡(镇)职责

    各乡(镇)为落实“进出平衡”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实施“进出平衡”。负责政策宣传和引导,督促指导相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按要求做好耕地“进出平衡”需求申报和恢复耕地的后期管护等工作。各乡(镇)要加强耕地用途管制,确保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如农户将自己承包的耕地转为林地、园地及其他农用地造成耕地减少的,由各乡(镇)负责落实“进出平衡”。

    五、严格监管考核

    区人民政府将对耕地“进出平衡”运用动态巡查、实地踏勘、土地卫片执法、耕地卫片监督等多种措施,对耕地“进出平衡”落实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同时开展年度耕地“进出平衡”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乡(镇、街道)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作为“一票否决”的重要指标内容。

    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强化对全区耕地“进出平衡”工作的督促与指导,准确把握“耕地流出”、“耕地流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控制范围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

 

附件:1.拟流出地块摸底表

    2.拟流入地块摸底表

 

 

附件1

拟流出地块摸底表

 

序号

标识码

坐落单位

图斑面积

(平方米)

1

350404211002054967

碧溪村

12214.17

2

350404211002054140

长溪村

3384.47

3

350404211002054162

长溪村

6061.47

4

350404211002054132

长溪村

1106.11

5

350404211002054834

长溪村

6370.39

6

350404211002054771

长溪村

13118.21

7

350404211002054594

渔溪村

11295.30

8

350404211002054618

渔溪村

3868.09

9

350404211002056731

下坑村

24540.59

10

350404211002056779

下坑村

10950.29

11

350404211002058649

下坑村

12530.30

12

350404211002058540

下坑村

9206.25

13

350404211002048925

吉口林业采育场

5533.01

14

350404211002048969

吉口林业采育场

10955.23

15

350404211002048596

吉口林业采育场

5802.75

16

350404211002048420

吉口林业采育场

8962.66

17

350404211002048886

吉口林业采育场

2353.72

18

350404211002047879

吉口村

9965.46

19

350404211002047149

增坊村

3875.29

20

350404211002047534

增坊村

2531.26

21

350404211002047077

增坊村

1436.53

22

350404211002016032

楼源村

13925.43

23

350404211002015886

楼源村

2907.10

24

350404211002015870

楼源村

2979.53

25

350404211002015971

楼源村

467.91

26

350404211002015760

楼源村

713.92

27

350404211002009241

高山村

20707.57

28

350404211002009608

高山村

4163.01

29

350404211002009222

高山村

4566.97

30

350404211002018567

筠竹村

30653.47

31

350404211002019003

筠竹村

25472.46

合计

272618.88

 


附件2

拟流入地块摸底表

 

序号

标识码

流入前地类

坐落单位

图斑面积

(平方米)

1

350404211001001279

果园

碧溪村

20943.11

2

350404211001001451

果园

碧溪村

38266.76

3

350404211001009595

果园

连茂村

12052.54

4

350404211002056117

果园

连茂村

11409.97

5

350404211002057762

果园

上街村

5441.39

6

350404211001009880

果园

孝坑村

3872.98

7

350404211001010562

果园

孝坑村

4082.62

8

350404211002055278

果园

孝坑村

3043.03

9

350404211002038002

其他园地

乌龙村

10681.39

10

350404211002038327

其他园地

乌龙村

21139.59

11

350404211002038333

其他园地

乌龙村

16249.44

12

350404211002037329

其他园地

乌龙村

4886.63

13

350404211002030509

其他园地

曹源村

12485.26

14

350404211002030123

其他园地

曹源村

7516.05

15

350404211002029630

其他园地

曹源村

9839.80

16

350404211002029277

其他园地

曹源村

11917.99

17

350404211002006127

果园

清溪村

6626.48

18

350404211002021376

乔木林地

米洋村

18234.17

19

350404211002017598

果园

埔头城村

2368.57

20

350404211002017320

果园

埔头城村

6717.99

21

350404211002017887

果园

埔头城村

1672.14

22

350404211002017222

果园

埔头城村

23149.06

合计

252596.97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