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 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第一阶段 “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承担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数据管理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要求各地在不断优化2024年度两批重点事项服务的基础上,统筹做好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实施工作。根据省政府要求,我办在征求各级政务服务机构意见基础上,梳理形成我省2024年“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提升任务清单和2025年我省特色“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连同国务院2025年度第一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一并纳入我省2025年第一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2024年重点事项优化提升成果应用
省职转办将组织省级业务牵头部门开展2024年“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提升工作,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持续跟进2024年两批重点事项优化工作完成情况,及时组织本辖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熟悉业务优化内容,开展优化成果应用。
(一)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
1.增加破产管理人申请办理业务场景。针对当前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仅适用企业法人登入申请,但破产企业注销时多数企业法人无法配合在线上申请,因此增加法院授权的管理人(清算组)线上申请企业注销“一件事”权限。(完成时限:2025年3月31日)
2.优化联办事项内在逻辑关联检查。企业注销“一件事”申报时加强系统对企业注销情况预审,对企业无需办理“失业保险参保单位注销”“工伤保险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注销”等事项的,不进行系统数据填报推送。(完成时限:2025年3月31日)
(二)开办餐饮店“一件事”
3.增加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事项。针对申请人申请办理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时,可能存在未申报营业执照的情况。因此,推动建立“证照联办”改革模式,在开办餐饮店“一件事”中增加开办企业“一件事”联办,能够根据申请人需要进行自由组合办理。(完成时限:2025年3月31日)
(三)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
4.加强企业医社保、用电情况预审。当前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强制联动变更医保、社保单位信息、用电信息等业务场景,但实际情况可能存在部分企业设立后未进行医社保等事项登记。因此,在办理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时,完善系统对企业的医社保、用电等情况进行预审,对于企业无需进行医社保、用电等事项变更的,不进行数据推送。(完成时限:2025年3月31日)
(四)社会救助“一件事”
5.增加业务情形。根据实际情况,分类设置疾病、上学、残疾等需要社会救助的场景。(完成时限:2025年3月31日)
6.完善事项联办。目前,社会救助“一件事”的6个单事项不支持联办功能,但根据实际业务场景,存在“ 城市低保”“农村低保”“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保边缘”等4个救助类型事项分别与“支出型临时救助”“急难型临时救助”等两个救助方式事项的联办,因此推动优化系统设置,建立可选择的联办组合。(完成时限:2025年3月31日)
(五)残疾人服务“一件事”
7.完善文件格式自动转换。中残联系统仅接收JPG格式的文件,但我省按照全国统一标准生成的电子证照为OFD格式,无法推送至中残联系统。因此,在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系统中完善软件功能,支持将电子证照OFD格式转换为JPG格式。(完成时限:2025年3月31日)
(六)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
8.完善就医费用报销情况展示。为了让参保人更加简单直观了解就医费用报销情况,完善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系统功能,通过结算数据统计分析,为参保人提供结构化、图表化的就诊过程费用构成、基金报销情况、个人负担情况等信息。(完成时限:2025年3月31日)
(七)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
9.重塑业务办理流程,实现全程网办。一是将“二手房合同网签备案”与“不动产转移登记”两个事项并行办理;二是升级“税费同缴”服务,实现前端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三是优化系统对接模式,构建公积金提取、电表户过户、广电网络过户等3个联办事项在省级层面“总对总服务”;四是强化登记成果应用,提升电子证照生成、归集和查询质量;五是应用区块链可信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网上支付、“数据最多采一次”等技术,实现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全程网办”。(完成时限:2025年3月31日)
(八)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
10.增加联办事项。为进一步方便退役军人服务申报,增加残疾军人专用车辆免费停放申请事项。(完成时限:2025年3月31日)
(九)大件运输“一件事”
11.完善大件运输系统功能,支持部门业务联办。大件运输“一件事”涉及审批部门包括交通运输部门、公安机关和住建(城管)部门。现有“福建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系统”仅支持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机关使用,不支持市、县住建(城管)部门使用,住建(城管)审批只能通过各设区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窗”系统接收办件信息进行线下审批,且无法办理跨县业务。因此,需完善“福建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系统”系统功能,支持市、县住建(城管)部门在线审批。(完成时限:2025年3月31日)
二、配合开展2025年第一批重点事项落地工作
各设区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承担部门)、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数据管理部门要熟悉2025年第一批重点事项工作推进计划安排,推动本辖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积极参与方案制定、业务梳理和系统建设等工作;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推动过程中存在问题,及时向省职转办进行反馈;主动参与业务测试,开展窗口培训工作,加快推动2025年第一批重点事项落地见效。
(一)共同制定方案。各设区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承担部门)、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积极推动相关业务部门配合“高效办成一件事”省级牵头单位开展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目标、计划安排、任务分工、保障措施等,具体明确相关“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采用的建设方式(统建或自建模式、业务系统现状、系统间对接方式等)、要达到的业务水平(改革成效如“证照联动”“税费同缴”“全程网办”等创新点)、各阶段工作时间节点(总体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每个配合单位的任务分工,以及日常工作机制(沟通协调、工作情况收集、问题处置反馈)等。(完成时限:2025年2月28日)
(二)参与业务梳理。一是进行单事项标准梳理。各设区市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会同相关业务部门积极参与“高效办成一件事”涉及的单事项标准梳理,明确每个单事项办理所需的表单要素、申请材料、办理条件、承诺时限、特殊环节、业务流程、业务情形、业务联办关系等。原则上,已纳入“五级十五同”标准范畴的事项,要在优化“五级十五同”标准的基础上按统一标准执行;未纳入“五级十五同”标准,但属于政务服务范畴的事项,应配置完善“五级十五同”标准后再按统一标准执行;属于便民服务事项或增值化服务事项的,按照最优原则配置标准。二是开展标准拆解重组、流程再造。各设区市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会同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实践经验,向省级牵头部门提出标准优化意见,在标准重组过程中,最大程度进行标准“瘦身”,对于与业务无关或能共享获取的表单要素、申请材料进行最大限度减免;对于需要应用联办事项办理结果的,要研究推动“容缺后补”,在流程设置上最大程度以“并联办理”代替“串联办理”;对于存在多个特殊环节的,探索同步开展特殊环节,推行联合勘验、联合公示等;对于可能存在补齐补正的,要完善挂起纠错机制,避免因单事项问题影响“一件事”集成办理。同时,各单位不能仅局限于国家明确的联办事项体系,要坚持以服务需求为导向,积极向省级牵头部门建议拓展新的应用场景,增加联办事项(尤其是增值化服务事项),真正做到便民利企。(完成时限:2025年3月15日)
(三)开展系统重构。各设区市数据管理部门要指导相关业务部门按照“统建为主、自建为辅”的原则,推动市、县业务系统配合“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进行建设,积极协调各业务系统技术支撑厂商按计划及时提供业务系统数据接口标准,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和业务标准开展系统对接改造,建立与“数据最多采一次”智能中枢、省“无证明”系统、省电子印章公共管理系统、省统一身份认证体系等公共能力系统对接,优化审批过程文书、承诺书、委托书等自动生成等功能,实现办件结果材料按标准及时汇聚。(完成时限:2025年5月31日)
(四)参加测试和培训。各设区市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应用省大数据集团提供的测试环境和测试账号,推动相关业务部门按照省级牵头部门要求,开展不少于两轮的系统功能内部测试,对测试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推动解决。内部测试结束后,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参加“高效办成一件事”省级牵头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完成时限:2025年7月20日)
(五)组织上线运行。在系统问题处置到位、事项符合上线标准的情况下,各设区市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指导市、县“高效办成一件事”牵头部门推动事项入驻窗口,一方面,持续组织“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工作人员通过测试环境熟悉新上线事项业务流程,另一方面,及时配置完善取号机设置,营造宣传氛围,引导企业群众进行真实办件体验。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问题快速响应处置机制,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群众的实际办事影响。(完成时限:2025年7月31日)
三、具体要求
(一)总体分工。省职转办负责2025年全省“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的总体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各单位按要求推动改革落深落细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省级牵头单位负责组织省级配合单位、各设区市对口业务部门,并对接省大数据集团,具体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业务梳理、系统建设和行业条线业务培训等工作。各设区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承担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推动辖区“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工作。各设区市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开展辖区“高效办成一件事”线上线下业务测试、窗口人员培训和改革宣传推广等工作。省大数据集团根据省级牵头单位业务需求,研究确定系统建设方案,按计划推动系统建设、功能测试和问题处置等工作。
(二)技术方面。各设区市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数据管理部门要配合省级牵头部门和省大数据集团全面摸排“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涉及的辖区业务系统,减少系统间改造对接频率;要推动辖区相关业务部门加强与系统技术支撑厂商沟通,完善技术力量保障,避免因技术人员力量不足,影响工作进展。
(三)经费方面。各设区市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数据管理部门要根据业务实际,组织辖区业务主管部门精准统计并向省大数据集团报送改造工作量,涉及各设区市业务系统改造费用,数据管理部门要提供经费保障。
(四)宣传方面。各设区市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在系统改造完成、业务流程完善的基础上,要及时开展改革宣传。3月份开始,每个设区市围绕2024年第二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每个月向省职转办报送不少于1篇的宣传报道;8月份开始,每个设区市围绕2025年第一批“高效办成一件事”,每个月向省职转办报送不少于1篇的宣传报道。
联系人:省职转办,潘宏,87063635
省大数据集团,何鸿,13960866176
附件:1.福建省2025年度第一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
事项清单
2.福建省2025年第一批“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
工作人员名单
福建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