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注销企业决定送达公告

日期:2022-10-25 17:00 来源: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三明市兴达置业有限公司等575户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

     你等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已届满三年;我局于2022年 4月7日分别在三元区政府、三明市市场监管局网站,福建省协同监管平台发布催办清算组备案或注销登记的公告,截至目前仍未申请办理清算组备案或注销登记手续。于2022年6 月7 日征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科室及本级人民法院、自然资源、税务、人社、医保、文旅局等部门有关上述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协查部门未对上述当事人强制注销事宜提出异议。综合核查以上相关情况,我局认为符合《三明市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暂行规定》第五条的强制注销情形,并于2022年9月16日在三元区政府、三明市市场监管局网站,福建省协同监管平台发布拟强制注销公告,拟强制注销公告期届满5日内,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举行听证要求,企业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异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三明市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暂行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强制注销决定。强制注销后,你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副本)作废;你单位的企业状态标注为强制注销状态;你单位的企业名称已满一年的,第三人可以申请登记;你单位清算义务人依法承担的组织清算义务不变,且应在清算完结后依法申请注销。

对上述强制注销决定,你单位认为强制注销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应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提出撤销强制注销申请,也可以向三元区司法局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上述强制注销决定,企业利害关系人认为强制注销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应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提出撤销强制注销申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附件: 三明市兴达置业有限公司等575户强制注销企业名单

                

 

    三明市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