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生猪产品等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猪、牛、羊肉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市场销售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生猪产品等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二、检查范围
城乡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食品摊贩等从事猪、牛、羊肉等产品销售的经营者,以及冷冻库等从事猪、牛、羊肉等产品冷冻冷藏经营者。
三、检查重点
对辖区猪、牛、羊肉等销售经营者全面开展排查检查,督促采购定点屠宰场(厂)猪、牛、羊肉等产品,严厉打击销售私宰猪、牛、羊肉和病死、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重点检查猪、牛、羊肉“两证两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是否齐全;动物检疫证明记载的目的地与实际经营地址是否相符;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福建省食用农产品追溯凭证记载肉品数量与实际销售数量是否相符、有无掺杂不明来源肉品。
四、工作要求
(一)开展全面排查。各市场监管所、区局各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加大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力度,全面排查销售环节猪、牛、羊肉等产品安全隐患,督促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对进入市场的猪、牛、羊肉产品加强入场查验,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严防私宰和病死、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市场监管所、区局稽查股要加强部门协作,适时与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检查中发现的私屠滥宰、销售病死或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猪、牛、羊肉等产品、实际经营地址与检疫证明记载的目的地不符等违法行为。涉及屠宰环节和检验检疫问题的,要及时将问题线索移送农业农村部门;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市场监管所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包括工作情况、主要措施、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及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报送区局食品股。
附件:生猪产品等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三明市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7日
附件
生猪产品等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 目 |
数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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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 情况 |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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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集中交易市场(个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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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猪、牛、羊肉等产品销售者(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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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存在问题销售者(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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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抽检产品(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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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不合格(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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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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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问题产品(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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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 问题 情况 |
涉及私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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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病死肉(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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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来源不明或无检疫合格证明(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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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证索票制度不落实(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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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处罚 情况 |
立案查处(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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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货值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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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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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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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农业农村部门(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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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公安部门(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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