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5-11 10:28 来源: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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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区局各股室:

现将《2022年三元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5日

 

 

 

2022年三元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省、市的党代会精神,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结合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规范全市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根据《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和市场监管总局《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2021年开展“点题整治”的基础上,并根据中共三元区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日常监督推动“点题整治”工作常态化的实施方案》(元纪办〔20229号)的通知,结合我区市场监管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原则,进一步压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含分支机构、代理商等,下同)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聚焦“网红店”等重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一步规范提升其线上线下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证、套证、假证、超范围经营和无实体店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有效改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问题,营造良好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对主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监督检查要点

1.是否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严格审查。

2.是否登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3.是否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公示并及时更新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

4.是否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5.是否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

6.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违法行为后,是否及时制止并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7.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后,是否立即停止对其提供平台服务。

8.是否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对涉及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处理。

实施主体:市管股构牵头,餐饮股、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二)对重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监督检查要点

1.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与经营场所(实体门店)地址是否一致;是否超出许可经营项目开展餐饮服务活动。

2.是否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

3.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是否每日健康检查(晨检),是否佩戴口罩。

4.现场是否查见无标签标识、无法说明来源以及其他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物质;加工制作现榨果蔬汁和食用冰等直接入口食品的用水是否通过净水设施处理,或使用预包装饮用水、煮沸冷却后的生活饮用水。

5.是否在本店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是否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原料、半成品、成品及其盛放容器和加工制作工作是否区分明显、分开放置和使用,有效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6.备餐场所、备餐人员个人卫生是否符合操作规范要求;是否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对餐饮食品进行检视和包装,以防止二次污染;对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要求的餐饮食品,是否采取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保存措施。

7.是否存在明显的有害生物活动迹象;冷冻(藏)、通风、洗手、消毒、三防等设施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

8.是否发现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是否发现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随机抽查的一次性餐饮具是否有依法索证索票。

实施主体:餐饮股牵头,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三、时间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10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15日前)。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辖区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动员和发动各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参与到本次专项整治中来,确保组织到位、部署到位、宣传到位、落实到位。

(二)自查摸排阶段(416日至510日)。要积极采取行政指导、法规宣贯或约谈座谈等方式,及时向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通报工作要求,限定其在规定时间内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自查清理,更新完善线上公示信息,及时下线无证、套证、假证、经营场所脏乱差等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定期向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供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清单和各类别销量靠前主体、差评较多主体、投诉集中主体、自查违法违规主体名单以及自查报告;并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的数据信息和线下实际相结合,对辖区内月销量高的“网红店”、差评投诉较多的重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调查摸底,明确重点监管对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集中整治夯实基础。

(三)集中整治阶段(511日至930日)。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要集中开展覆盖线上线下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一批脏乱差店家,取缔一批违法违规主体,打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一是线上线下同步清查。重点针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开展线上监测,抓取违法违规线索,交由线下精准治理。二是持续推进餐饮安全你我同查”。聚焦“网红店”等重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社会监督员、媒体、消费者等共同参与线下实地检查,充分运用现场检查+快速检测、视频+图文直播等方式,体现整治实际效果,扩大专项整治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和消费者满意度。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排查无证、套证、假证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持小餐饮登记证等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证照信息未及时在网上公示更新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网上公示地址与许可证经营场所不一致(或存在委托加工制作行为)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等四类对象,着力消除线上无证和经营场所脏乱差的源头,并适时曝光典型案例,扩大震慑效应。

(四)巩固提升阶段(101日至1020)。要认真梳理、汇总、统计、分析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投诉举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有关数据,深挖网络餐饮中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将问题整治效果与去年同期对比,用数据说话,凸显专项整治成效;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提炼好措施、做法与经验,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用实例印证,提升点题整治项目评估实效。同时,要注重结合工作实际,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监管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改进措施,进一步提升网络餐饮监管能力和水平,有效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问题直接影响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感受。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是营造群众满意网络餐饮消费环境的重要举措。要认识再提高、措施再强化、责任再落实,立足职能、扎实推进

(二)强化线上线下联动。要强化属地监管和线上线下各业务条线的高度配合,健全、完善“线上断网、线下断链”的工作机制,线上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通报线下进行处置,线下发现的问题线索要进行线上倒查,以问题为导向开展靶向治理,并将专项整治同2022网剑行动、“铁拳”行动结合起来,对屡教不改、故意违法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重拳出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探索提升监管方式方法。要加强政企之间的沟通交流,探索“智慧监管”,鼓励与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建立战略合作机制,推进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系统数据与市场监管部门业务数据的互联互通,鼓励使用“食安封签”,鼓励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共同提升消费者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四)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措施,综合运用官方公众号、短视频、直播检查、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妥善处置群众诉求,工作中要注意收集点题整治问卷调查对象样本清单,努力营造全民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广大群众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

(五)汇总信息,按时上报。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在工作中要注重收集整理有关工作情况和数据,总结经验,归集案例,对突发情况、重大事件及处理方法,要及时报送信息,注意保存工作音视频、图片、文字材料,并对工作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的来源、登记时间、内容概况、承办单位、处置结果等情况建立台账,做好跟踪落实。各市场监管所请每月22日前,汇报单月整治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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