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三元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三元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8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24年三元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执行。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三元区财政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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