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海绵城市建设推进会

日期:2022-09-28 09:57 来源:三元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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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落实《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1〕33号)、《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融入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明建〔2022〕8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政办〔2022〕22号)要求,根据三元区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工作指示,三元区住建局组织所有设计单位负责人及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于8月24日下午在局会议室召开三元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海绵城市建设推进会。

  会议再次明确海绵城市设计主要目标,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及地下空间建设等水平明显提升,河湖空间管控更加严格,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海绵城市理念得到全面、有效落实。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到2025年“十四五”期末,城市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此外带领大家重温建设要求和设计指引要求。

  会议指出2022年老旧小区从前期方案设计中就已经考虑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深化设计,后来因资金问题,取消了部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导致实际实施中海绵城市建设存在一些问题,会上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改进措施:

  1、要求设计单位将2022年所有原设计中涉及到海绵城市建设因资金不足被取消实施的项目进行恢复,单独形成原设计海绵城市专篇;

  2、编制汇总各项目海绵城市建设落实所需资金情况;

  3、整合原设计汇总的海绵城市专篇,报请市城管局审查、把关,提供技术指导;

  4、确定实施后,设计单位应加强与施工单位对接,立即着手变更实施。

  会议最后指出海绵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坚定执行国务院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要求,坚决守护绿水青山,统筹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工程措施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改善水环境、提高水安全、修复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加快打造南方山谷型海绵城市,务必要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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