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沿革

日期:2023-05-05 10:22 来源:三元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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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元境域夏、商时期属扬州之域;周代属七闽之地;战国时期属楚国地;秦汉时期属闽中郡;西汉武帝时属扬州会稽郡东冶县(县治福州)。

  三国时属吴国建安郡(郡治建瓯)。东晋太元四年(379年),析延平县南沙源地置沙戍堡,三元属沙戍堡。义熙年间升沙戍堡为沙村县,是沙县设县之始,隋废。唐武德四年(621年)复置,改名为沙县。此后至民国三元设县,三元均隶属沙县。

  宋代,沙县属南剑州,设3乡8里,三元分属龙山乡归仁里、翔鸾乡礼宾里。元代,沙县属延平路,改8里为32团,原归仁里(三元境域内)有善峡团、尾历团、仁化团、忠义上团、忠义下团等。明代,以在城者为坊,在乡者为都,沙县属延平府设32都。三元境域有尾历团十九都、二十都、二十一都、二十二都、忠义上团二十三都、忠义下团二十四都、二十五都。清延明制,隶属无大变动。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成立沙县行政公署,属建安道。民国4年(1915年),实行区乡制,沙县设7个区公所,三元分属西区、上南区。

  三元是革命老区。民国20年(1931年)7月,归化成立县革命委员会。民国23年(1934年)1月,沙县成立县苏维埃政府。民国23年(1935年)5月,永安成立县革命委员会,3县苏区涵盖整个三元境域。

  民国22年(1933年)11月,“福建事变”发生。国民党十九路军在福建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即福建人民政府),下辖闽海、延建、兴泉、龙汀四省及福州、厦门两个特别市,三元境域属延建省。翌年,“福建事变”失败,四省撤销。

  民国23年(1934年)4月,实行保甲制,沙县划为7区、46联保。第三区设洋溪乡,第五区设三元乡。年末,省设10个行政督察区,沙县属第三行政督察区。

  民国25年(1936年)6月,实行分区设署,沙县设3个区署,三元是第二区署。7月,完成整编保甲,全县设28个联保。

  民国27年(1938年)4月,省政府内迁永安,国民党一些党、政、军、警、特机构迁到三元。

  民国28年(1939年)2月,福建省政府决定,以三元镇为中心,划出三元、历东(今列东)、徐坊(今徐碧)、历西(今列西)、荆杉(今莘口、荆东、荆西)、碧溪51个保,人口万余人,设三元特种区,仍属沙县境内一部分。

  民国29年(1940年)设置三元县。1950年1月,三元县解放,隶属永安专区。1956年7月,三元、明溪两县合并,各取首字为新建置之县名,称三明县,从此三明地名被一直沿用。随后行政区划不断变更。1958年4月,三明辟为福建省重工业基地,设立三明重工业建设委员会,三明县属南平专区和三明建委双重领导。1959年2月,三明县与三明建委合并,成立三明人民公社筹备委员会(地、市级行政建制)。1960年1月,撤销三明人民公社筹委会,设立省辖三明市,为三明设市之始。1963年4月,设立三明地区行政公署,撤销省辖三明市,改为地辖三明市,属三明行政公署领导。1983年4月,撤销三明地区行政公署,再改为省辖三明市,实行以市带县领导体制,原三明(地辖)市分设三元、梅列2个区。2021年6月,撤销三明市三元区、梅列区设立新的三明市三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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