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0-05-15 08:36 | 来源:三元区政府网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真实、规范、有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制订如下监督检查制度。

  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和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各各乡镇、街道以及各有关部门要成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

  三、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到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单位检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有特殊情况随时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和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也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和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单位必须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信箱,监督电话,并向群众公布。对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特别是对群众“申请公开”而未公开的问题,监督小组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群众公布。区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信箱:(smssyqzfb@126.com),监督举报电话:8320231。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员存在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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