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区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不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为目标,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不断推进政务公开信息规范建设
1.推进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全区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按权限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2.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平台建设。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20〕47号)有关要求,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专栏,督促各区直部门结合实际,完成26个行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指导各镇街道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工作,并依据标准目录按期及时更新工作信息。同时加强公共查阅场所建设,依托梅列区行政服务中心在便民服务大厅开设政务公开查阅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以及人员咨询等服务,积极打造政务公开服务区,当好群众贴心人。
3.推进重要决策公开。着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按照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文件形成后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不断做好“六稳”“六保”信息发布
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积极信号。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充分阐释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有效提振市场信心。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梅列区营商环境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属地企业、个体工商户“信易贷”注册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诚信三明”宣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各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的目标任务,有力推进各项指标提升。其中“双公示”信息推送6807条;联合奖惩案例报送182条;市场主体信用承诺报送1007份;诚信宣传52条;信用专栏公示(发布)信用风险提示信息新增413条,位列全市第一;全区新增全国信易贷平台(三明站)注册企业数662家,位列全市第一;“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数达32件。
(三)不断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建立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全区纳入监管事项主项246个、子事项1083个,监管行为主项覆盖率54.1%。其中行政检查应梳理实施清单318个,已梳理完成303个,梳理率达95.3%;三级执法平台(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项、其他事项)总体关联率约60.7%。
(四)不断发挥政务公开应对疫情优势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新开设统筹疫情防控专栏,并结合已开设的公示公告、重大疾病及传染病防控、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栏目,及时传递疫情防控动态信息,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到联防联控、群防群治,2020年共通过门户网站发布相关信息129条。同时,借助融媒体中心平台增强政民互动,以图文、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疫情防控措施、权威辟谣信息、防疫科普知识等信息,通过“梅列微时代”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2020年共推送相关信息762条。
(五)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执行
一是规范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根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建设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全年共公开各类机构职能、规划计划、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各类信息1164条。二是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三是规范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回应公众关切。依靠12345便民服务平台,不断加强群众网上诉求快速处理机制的落实,通过网站共受理群众各类诉求479件,办结475件,诉求办结率达到99%,协调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在区政府网站加强互动交流专栏建设,不断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今年来共制作本级政策解读25份,进行12次访谈解读,开展网上意见征集12期,网上调查12期。
(六)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各项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以区委常委、副区长分管,办公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办公室副主任具体抓,职能股室全面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配备1名专职人员,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配备1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二是
加强业务指导。建立政务公开联系工作群,针对新业务进行答疑解惑,及时指导解决各部门和单位日常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有效提升业务人员能力水平。三是加强督查考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要求,坚持把督促整改作为检验政务公开工作实效的重要举措来抓。全年共开展督查工作4次,并督查结果作为年底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分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1 |
|
规范性文件 |
55 |
55 |
46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9 |
74 |
1023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97 |
26 |
12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9 |
4 |
501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6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6 |
2175670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区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要求,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具体表现为:一是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对政务公开工作了解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不够扎实,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广、内容多、要求高,具体从事工作人员频繁更换,业务知识不够熟练,工作中难免出现各种问题。三是公开规范化有待加强,公开的形式信息多,实质性公开少,结果信息多,过程信息少。
针对不足之处,我区2021年将有针对性地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考核办法,以考核促落实,以考核促提升。二是规范工作程序,注重实践创新,加强指导督促,抓好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试点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三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2021年将继续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帮助大家打牢工作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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