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2 10:34 | 来源:梅列区政府办

本年报根据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梅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梅列区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梅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沪明新村196号,邮编:365000,电话:0598--828910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梅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成效。           

(一)主动、依申请信息方面。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改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020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0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人事任免类信息18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1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4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36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条,其他类信息14条。无依申请公开。

(二)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网站安全运维、后台发布操作、信息审查审核等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各单位及时按照要求发布各类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制定政府办政策解读流程,要求拟稿人拟稿时同时提交文字解读,根据文字解读内容,通过图表图解予以展现情况对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进行梳理、提炼,生动形象介绍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情况。全年共制作本级政策解读25份、进行12次访谈解读。

(三)平台建设方面。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20〕47号)有关要求,我区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专栏,督促各区直部门结合实际,完成26个行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指导各镇街道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工作,并依据标准目录按期及时更新工作信息。同时加强公共查阅场所建设,依托梅列区行政服务中心在便民服务大厅开设政务公开查阅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以及人员咨询等服务,积极打造政务公开服务区,当好群众贴心人。

(四)监管保障方面。我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年底绩效考核,对各单位信息发布情况定期进行全覆盖检查并进行通报4次,逐一列出部门栏目问题清单,要求各部门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进行书面反馈,确保各单位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6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还存在网站栏目内容有待规范、更新速度有待提高、栏目保障单位配合不够密切,公众参与度还不高等问题。

下一步,我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法,克服困难和不足 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网站建设和管理保障工作,切实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的更新时效和内容保障工作,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