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列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30 15:13 | 来源:梅列区政府办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和行政复议、申诉、诉讼情况;公开收费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电子版在区政府门户网(http:// www.ml.gov.cn/)下载。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梅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8288808,电子邮箱:mlqzw@163.com。

    一、概述

    201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区按照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以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着眼服务型政府建设,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我区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这一基本要求,按照《条例》要求,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均设立或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职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和任务,并提供了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保障,具体承办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事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直各部门和单位也明确了具体科室负责本部门和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具体承办,并为承办人员履职创造良好环境。至12月底,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相应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34个,工作人员35人,其中专职1人。

    (二)规范制度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根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社会评议等一系列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2014年,在现有各项公开制度及办法的基础上,认真落实《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的文件精神,围绕公开范围、主体、方式和程序等要求,加强组织指导,强化检查落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对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运作起到指导作用。

    (三)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14年,我区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全区各部门单位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34个。通过网站专栏、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9条。

    (2)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持续深入推进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档案馆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2014年共接收、保存各级各部门报送的政府公开信息279份。

    (3)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均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严格把好主动公开关。

    (4)健全政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实行专人收集舆情信息机制,及时提交各类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发挥作用。建立政务舆情处置制度,及时启动舆情应急响应,澄清事实真相,正面引导舆论。

    (5)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渠道建设。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阵地,根据工作实际,多次对政府门户网站布局和功能进行改版。在集中力量加强本区门户网站建设的同时,将有线电视台、公共场所电子屏、专题宣传活动及各镇、部门公开栏等作为信息公开重点途径,大力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不断提高社会知悉率和影响力。

    2.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一是以区编办(审改办)为牵头单位,要求所有行政权力运行部门公布行政审批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监督渠道等信息公开。三是完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创新公开形式,重点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等。

    (2)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区发改局通过“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示招投标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区环保局通过“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等。区物价局设置“价费整治专题专栏”公布典型价格违法行为及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情况。

    3.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2014年,我区严格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做好财政性资金公开工作,以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等内容为重点,向社会公布了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公开的预决算细化到款级科目(其中重点民生支出细化到项级科目),做到时间相对集中,格式基本统一,内容更加翔实。

    (2)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区审计局加强审计结果公开,发布《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等审计结果公告,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4.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推进征地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涉及征地的相关政策法规,特别是征地补偿标准和被征地人民群众社会保障等内容,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认知征地政策在依法依规。做好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征地批准后征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基础上,重点推行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

    (2)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区国土局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结果。区住建局牵头推进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主动公开被征收者房屋基本信息、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补偿决定、安置结果等信息。

    (3)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区住建局主动公开了保障性住房各项政策和建设项目信息,以及廉租房、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配租配售信息。

    (4)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区财政局依托梅列区政府采购网,主动公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公告、采购动态、招标信息、中标结果,以及政策法规等,逐步将政府采购透明化。

    (5)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公布区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建议书批复信、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信息、初步设计方案批复信息、项目核准信息、项目建设管理公开信息,突出对不良行为信息的披露,逐步为企业和个人建立信用档案,实现对工程建设各类信息的全覆盖,有效推进实施联动监管措施。

    5.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深化高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由区教育局牵头,做好区属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动态、收费标准等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及有关考生信息。

    (2)推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由区科技局牵头,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重大项目以及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等信息公开,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建设产学研一体化示范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2014年,全区共8个科技计划项目获得立项,补助经费70多万元。

    (3)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由区卫生局牵头,主动公开了医疗机构概况、医疗服务信息、医疗纠纷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及时澄清了社会上流传的不实信息。

    (4)推进就业信息公开。由区公务员局牵头,主动公开了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和实施方案,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

    (5)加强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城乡低保实施方案,包括低保申请条件、审批程序、低保标准和对象名单等。同时,在网站公示公告栏内,主动公开了残疾人补助政策、补助项目和对象名单等。

    6.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1)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发布各类环境质量信息,推进辖区饮用水源水质、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污染减排工作等信息的公开;每季度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方面信息。2014年,共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13条。

    (2)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做好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发布工作,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结果。

    (3)推进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在做好全面公开企业名称、企业概况、组织架构、领导班子、办公地点、联系方式等企业基本信息基础上,加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社会公共服务信息的公开力度。

    (4)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行政审批和举报受理窗口等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全面主动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继续做好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将各项许可证办理的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在信息公开栏予以公开。

    (5)推动信用信息公开。依法公开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

    7.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我区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

    (四)加强督查指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

    依托电子监察系统和统计报表报送系统,将信息公开过程纳入电子时限管理,将监察未公开信息纳入常态化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办件人员处理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进行信息调整、更新、补充遗漏信息、完善信息空缺,消除无内容、无更新等“死角”,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实行一季度一督查一通报,督查结果作为各单位绩效目标考核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4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共制作政府信息964条,其中:主动公开719条,占74.6%;作为依申请公开66条,占6.8%;不予公开179条,占18.6%。《条例》实施以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7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4年,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电子文档政府信息71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82条,占11.4%;政策、规范性文件类53条,占7.4%;规划计划类45条,占6.3%;行政许可类37条,占5.1%;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36条,占5.0%;扶贫救灾、社会保障类23条,占3.2%;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54条,占7.5%;科教文体卫生类49条,占6.8%;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87条,占12.1%;其他类别信息253条,占35.2%。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各级各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告栏、新闻媒体及其他便民渠道。2014年,各级各部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19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15条;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告栏、宣传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40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14年,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零件。《条例》实施以来,我区各级各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零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4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

    《条例》实施以来,我区各级政府机关对依申请公开一律免费提供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全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少数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部分单位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等。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2015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突出重点领域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财政资金是全体人民共有的财富,进一步加大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政府预算和决算要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细化说明推动其他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二)推进公开平台建设多样化

    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积极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一是认真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更新改版工作,通过网站的改版,有效解决我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建设规、信息发布不及时等问题。二是抓好政务服务信息在“惠民通”上公开工作,扩大政务信息的公开范围,方便办事单位群众办理各类事项。三是引导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在各类电子平台上进行政府信息的公开,比如通过在微信、微博、短信等电子平台进行公开,方便企业个人了解各类信息。

    (三)依托标准化建设延伸公开深度

    依据修订好的标准化文本,通过加强政务公开“四规范”,即规范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平台、规范公开内容、规范资料整理,有效落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并以点带面扎实推进。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从2003年开始统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举报等情况从2008年开始统计。

    (二)附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

 

 

 

梅列区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8日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719

587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719

587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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