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三元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三元区人民政府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电子版在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smsy.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联系电话:0598-8220013,电子邮箱:435867957@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促进工作开展。现将2022年度三元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一是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开设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减税降费、重点项目建设栏目。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智能问答汇聚减税降费政策常见问题,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通过全生命周期模式公开全区20个省级重点项目建设信息,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二是助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开设疫情防控三元在行动、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防风险、公共企事业单位栏目。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累计疫情动态、科普宣教等信息887条,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通过视频、图片、媒体等多形式对出台的惠企支持政策进行全面解读,制作政策要点52条,并及时推送至相关群体,最大限度利企惠民;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汇聚国有企业、供水、供电、供气、公交等单位平台信息,不断强化监督管理和提升服务水平。三是不断提高政策公开质量。梳理全区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展示,并对近两年废止文件进行清查,调整废止文件3件;拓宽政民互动交流渠道,按期开展在线访谈,回答网友提问等方式与网友进行互动,共开展在线访谈12期;不断拓展民意征集、网上调查互动功能,主动就民生事项、重大决策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对征求意见结果进行分析反馈,开展民意征集和网上调查活动共计24次。围绕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丰富互动交流知识库,发布智能问答273条。四是夯实公开工作基础。修订完善《三元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加强网站及新媒体安全防范意识,完善信息编辑发布流程,充实完善栏目内容,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加强日常网站读网和巡检管理机制,及时发现信息错误、泄密、错链、死链、空白网页等问题,及时修改处理,确保信息长久安全有效。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和政府网站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部署的相关要求顺利完成改造升级工作。深化村(居)务公开,指导各乡镇街道完成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清单,进一步拓展行业领域标准目录,完成本区统计、交通、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旅游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五是强化工作指导监督。开设回应关切栏目,及时发布群众关注的各类信息434条,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群,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主动帮助下级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下发《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共收到依申请案件数共22件,予以公开11件,区分处理后公开数4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6件,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1件,延期办结数0件,结转至下年度办理数为0件,无超期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着力把好信息公开审核。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发布。
2.持续强化信息公开排查。我区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年底绩效考核,对各单位信息发布情况定期进行全覆盖检查并进行通报4次,逐一列出部门栏目问题清单,要求各部门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进行书面反馈,确保各单位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3.不断深化政策解读工作。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通过文字、图片、视频、访谈等方式对政策进行解读。主动公开解读42篇,其中文字解读22篇、图片解读17篇、视频解读2篇、访谈解读1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2022年以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64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92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8条,行政许可类信息30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90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5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32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4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4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74条,其他类信息数223条。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情况:按照省市要求,对我区政务新媒体全力开展整治,不符合条件的全部关停。目前共保留政务新媒体8个,发布及转发信息32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下发《2022年度三元区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把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工作、“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重点工作内容,常抓不懈。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召开全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与政务新媒体工作培训会,讲解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体系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评指标要求,演示网站信息发布规则和重点项目建设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规则,进一步增强全区电子政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三是问题整改工作。加强网站及政务新媒体问题整改。对第三方监测情况结果,我办工作人员立即认真自查整改,根据监测结果列出问题清单以日常检查结果通知单下发给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查缺补漏,抓紧整改完善。四是开展社会评议。切实发挥评议工作的正向激励作用,2022年全年我区未发生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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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1 |
3 |
8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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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87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46.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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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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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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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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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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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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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部分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从事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大,办理公开事务水平仍需提高。日常公开主动性有待加强,全区公开单位工作落实不均衡,个别单位存在“等靠”思想,以检查提醒代替自身工作。
(二)改进情况。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公开岗位人员,依托专题培训班、工作推进会等形式,加强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公开业务能力。树立示范典型,选取公开工作较好单位争创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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