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22 08:24 | 来源:三元区政府办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和行政复议、申诉、诉讼情况;公开收费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电子版在区政府门户网(www.smsy.gov.cn)下载。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三元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8308363,电子邮箱:syzwzx@163.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区按照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深化拓展公开领域,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的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了政府公信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方面
    1.全面公开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推行权力清单工作方面,全区保留并公布行政权力2212项,其中:行政许可92项,行政确认38项,行政处罚1491项,行政强制111项,行政征收17项,行政征用2项,行政裁决4项,行政给付10项,行政监督检查300项,其他行政权力147项;在推进责任清单工作方面,我区共编制并公开27个区直单位责任清单,具体责任事项3205项,其中主体责任事项3144项,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61项;在取消和承接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工作方面,区政府印发了《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承接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元政文〔2016〕10号)、《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和承接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元政文〔2016〕76号)、《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元政文〔2016〕118号),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0项,共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05项(含承接事项);在前置审批事项公开工作方面,区政府印发了《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元政文〔2016〕77号)、《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元政文〔2016〕78号),对外公布,决定保留区级前置审批事项75项,调整7项;决定保留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9项,调整17项;在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方面,区政府印发《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三元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通知》(元政文〔2016〕142号),全面完成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并对外公布。在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面,区政府办印发《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元政办〔2016〕13号),在我区各部门推广并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2016年,我区制定印发《关于印发三元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一张网”建设,将分散在我区各部门、各地方、各行业的相关企业信用信息,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依法应当公示的抽查检查信息、各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建立的对企业实施信用约束并公示的“黑名单”都归集到“全省一张网”中的企业名下,并于今年6月底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向社会公示。三元区共有11个成员单位(人社、食药、商务、国土、文体、环保、住建、农业(水利)、发改、卫计、交通)通过“应急归集报送系统”报送行政许可信息200条,行政处罚24条。目前,224条企业信息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福建)归集于企业名下并予以公示,同时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与 “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3.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我区共完成24部门397项服务事项入住省网上办事大厅,其中行政许可类234项,公共服务类163项,有力的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初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扎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逐步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全面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通过“平安三元”微信公众号、三元公安门户网站和三元公安分局各窗口单位公开栏、宣传橱窗公开户口迁移政策、户口迁移程序、居住证申领条件等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依据、程序、期限,收费标准等信息。今年以来,通过微博发布信息278条,博客发布信息450条,回应群众意见建议22件次,解决各类问题570余件次。
    (二)围绕经济发展推进公开方面
    1.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我区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转发中央、省、市相关政策及资金争取补助文件;积极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定工作。今年以来共落实金明新材料、三农化学、华灿制药、卓越水泥等32家(次)企业各类专项奖补资金668万元;为毅君机械、融和药业等科技型企业争取专项资金320万元;协助推进企业品牌建设,金牛水泥、名佑食品等6家企业被省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汇天药业、三农化学通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审。
    2.重大项目建设公开。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累计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可研、初设共83项,总投资66.94亿元;核准企业投资建设项目1项,投资7.8亿元;企业、组织投资建设项目备案36项,总投资51.37亿元。加快推进PPP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做好项目策划、储备,积极开展项目推介,扩大金融合作,鼓励金融机构提供财务顾问、融资顾问、银团贷款等综合金融服务,已向上申报并公开5个PPP项目。
    3.公共资源配置公开和减税降费公开。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化公示制度,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执行。
    4.国有企业运营监管公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等及时公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今年以来,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信息1条,国有资产回收信息3条,房屋招租信息4条,增资信息2条,担保公司组建信息1条,人事任免信息2条。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方面
    1.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资金、扶贫成效、贫困退出等信息的公开力度。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公开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减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等信息,及时公开社会帮扶信息,将扶贫政策宣传到户。全年共公开扶贫政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方案,贫困户名单等共计32次,形成全社会参与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专题召开了社会救助对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明确了社会救助对象的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出台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把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考核范围。2016年,我区城乡低保对象769人,特困人员74人,城市低保标准492元/月人,补助水平394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3504元/年人,补助水平267元/月人,1-12月城乡低保资金支出522.98万元;医疗救助2814人次,累计救助67.03万元;临时救助64户,累计救助23.76万元。全年下拨乡镇(街道)自然灾害救助资金80万元
    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加强考录招聘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发布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军转干部安置等方面信息,2016年,共发布信息103条;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今年以来,共发布信息135条。
    4.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等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全年在省一建下洋棚户区改造地块和台江头征迁地块张贴政策公示、征迁通告、征迁补偿方案讨论稿和定稿、征迁对象房产面积公示等文件共650余份;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文件公开,落实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做好农户危房改造档案制作、管理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目前已对90户农户的危房改造信息进行了公示。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大我区重点区域及城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和竣工环境保护验及监测(调查)报告及收批复文件,实行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今年累计公开信息79份,其中已受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公示5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受理情况公告21份;拟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公示10份;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项目名单公示19份;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告1份;共受理、审批5家环评机构编制的6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其中:报告书项目2份,报告表项目4份;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汇总,共13个项目;同意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公示4份。主动推进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继续推进信访案件查办、挂牌督办案件信息、环境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今年累计公开信息69份,其中环境行政处罚56份;信访案件查办5份;企业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发放公告7家;环境应急管理1份。
    6.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加大教育督导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教育督导报告、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内容。推动区属中小学财务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及社会关注度高的招生考试、教育收费和预决算等财务信息。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公开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全年共发布信息111条。及时公开分级诊疗、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全面放开二胎等卫生计生重大政策信息。加大推进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汇编公开力度。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建设信息及网上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等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监管透明度;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今年共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42期,食品药品监管信息19条。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方面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健全完善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认真执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重大决策出台前,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积极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不断健全完善民意调查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开调查结果、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并在网站公开重大决策听证和重大事项。
    2.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提升决策公开透明。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加强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对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中提出的重要事项,主动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及进展和完成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政策落实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情况。
    3.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今年共公开9份审计公示。实施审计项目23个;出具审计报告18篇;审计整改跟踪检查9份。
    4.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公开人大预决算报告及预算调整报告。将报经区人大审议批准的财政报告内容全面公开,包括当年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及相关附表、次年收支预算草案及附表。公开全区一级预算单位预决算信息。明确预决算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重点公开各预算单位的“三公”经费信息。今年全区63个一级预算单位实现了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在继续公开“三公”经费预算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三公”经费决算、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及决算等预决算信息。公开民生支出情况。在人大决算报告中对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等涉及民生的重大财政专项支出的管理办法、资金分配和执行情况,及时予以公开。
    (五)围绕拓展政务参与加强政策解读方面
    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认真落实政策文件和解读方案与文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
    2.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的作用,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四是强化重大决策信息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社会高度关注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广播、电视等平台对现行的征地拆迁、医保社保、惠民帮扶等政策进行解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情况。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强化能力建设方面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推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及部门办公室主管政务公开职能,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
    2.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建立和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今年我区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1件,受理其他答复数1件,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发生。
    3.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强化搜索查询便利性,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加强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积极开展网络问政等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继续清理《条例》施行前形成但尚未移交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分时段、有步骤地做好公开工作。每月及时、完整、准确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送交至区档案馆。
    4.加强业务培训,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升队伍素质。区政务公开办分别于2016年8月、12月组织对全区8个乡镇街道和34个部门进行政务公开培训交流,共67人参加,有效的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共制作政府信息2005条,其中:主动公开1209条,占60.3%;作为依申请公开769条,占38.4%;不予公开27条,占1.3%。《条例》实施以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1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6年,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电子文档政府信息120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22条,占10.1%;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5条,占1.2%;规划计划类信息22条,占1.8%;行政许可类信息119条,占9.8%;重大建设项目信息8条,占0.7%;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7条,占2.2%;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6条,占2.2%;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6条,占0.5%;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10条,占9.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02条,占8.4%,其它652条,占53.9%。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包括各级各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告栏、新闻媒体及其他便民渠道。2016年,各级各部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209条。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告栏、宣传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629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主动做好政策解读。认真落实政策文件和解读方案与文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2016年通过网站发布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5条;通过现场接待,接听咨询电话等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现场接待680人次,接听电话707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16年,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当面申请数1件。《条例》实施以来,我区各级各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信函申请1件,当面申请数2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全区各级各部门依法依规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以“同意公开答复数”形式答复的1件,占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条例》实施以来,我区各级政府机关对依申请公开一律免费提供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个别部门的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重视,公开工作开展总体还不平衡,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送交档案馆的工作还有待加强,个别工作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等。
    针对上述问题,我区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深化认识,强化领导,细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力度,把全区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的思想统一到省、市、区工作安排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认真开展查缺补漏,在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途径上狠下功夫,努力提高公开的时效性,进一步扩大公开途径,更加方便群众查询。
    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强化对各乡镇和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检查力度;实行分类指导,对困难大、问题多的地方,找准问题,切实解决;督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从2003年开始统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举报等情况从2008年开始统计。
    (二)附表。

三元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118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6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209

721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209

6761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

2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3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2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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