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28 10:27 | 来源:三元区政府网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和行政复议、申诉、诉讼情况;公开收费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电子版在区政府门户网(www.smsy.gov.cn)下载。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三元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8308363,电子邮箱:syzwzx@163.com。
    一、概述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区按照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着眼服务型政府建设,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我区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这一基本要求,按照《条例》要求,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均设立或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职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和任务,并提供了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保障,具体承办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事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直各部门和单位也明确了具体科室负责本部门和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具体承办,并为承办人员履职创造良好环境。至12月底,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37个,工作人员40人,其中专职7人。
    (二)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根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社会评议等一系列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2015年,在现有各项公开制度及办法的基础上,认真落实《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5〕19 号)等文件精神,围绕公开范围、主体、方式和程序等要求,加强组织指导,强化检查落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对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运作起到指导作用。
   (三)突出工作重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一是及时承接省、市政府下放和调整的审批事项,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监督和落实工作。二是规范和梳理区级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完善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机制,为实现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夯实了基础。2015年我区共承接行政许可审批项目4项,保留行政审批项目95项(含承接4项),保留区级公共服务项目148项,完成了非行政许可的全面清理,不再保留这一审批类型。三是通过清理项目,及时完成行政权力清单公开。2015年我区共编制公布27个部门责任清单,具体责任事项共3205项,其中主体责任事项3144项,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61项;公布26个部门权力清单,行政权力总计2212项,其中行政许可92项,行政确认38项,行政处罚1491项,行政强制111项,行政征收17项,行政征用2项,行政裁决4项,行政给付10项,行政监督检查300项,其他行政权力147项。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细化财政预(决)算公开内容,区政府预(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除涉密内容外,部门预(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并尽快细化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三公”经费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2015年区政府及全区68个预算单位均已完成2015年财政预算和2014年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二是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政府采购程序,实行管采分离,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已实行网上政府采购并公开招标及中标等信息,所有政府性采购项目均在区政府门户网和三明市三元区政府采购网上及时公开。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积极配合市住建局,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了保障性住房各项政策和建设项目信息,以及廉租房、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配租配售信息。二是主动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吉口工业园7.63公顷、3.75796公顷,台江大坂地块11.2932公顷,2015国道改线地块57.0326公顷征地公告信息和吉口工业园、台江大坂地块、2015国道改线地块国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信息。三是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实行阳光征收。及时公布了三明市新田巷地灾治理安置房项目、省一建白沙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情况告知书。
    4、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公路、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经审批、核准或备案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项目的名称、批复或核准、备案文号、建设规模、实施主体、实施期限、建设地点等基本信息;同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各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方式、招标公告、中标结果、施工管理、重大设计变更等信息。2015年在政府重点投资项目方面,共公开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可研、初设44项,总投资31.51亿元;核准不使用政府投资项目1项,投资0.1亿元;核准项目招投标事项40项,投资12.89亿元;不使用政府性资金企业、组织投资建设项目备案22项,总投资29.96亿元。
    5、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增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构成性和实效性,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待遇支付情况,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结余情况,发布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名录和社保关系转续经办机构等信息。二是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公开低保动态数据信息。三是做好教育领域权力运行、资金使用、教育收费、教师招考、职称评定等信息的透明度,保证广大群众和师生的知情权、监督权。四是加强医患沟通等各项便民服务工作,完善医疗服务咨询和投诉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减少医患矛盾;密切跟踪舆情,针对出现质疑的情形,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对公众关切问题的回应工作。
    6、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努力完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地披露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本年度共发布公开招租信息3次,涉及16处房产;续签短期合同79份;2015年截至12月31日房租收入829.3万元。
    7、推进环保信息公开。一是做好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基本情况、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发布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定期公布环保不达标生产企业名单,公布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环评、监督管理等信息,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全年共公开区域环境质量状况信息4条;环境重点监管对象、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类信息101条。二是加大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拓展环境信访投诉渠道,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全年共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信息11条。
    8、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公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法制建设信息,主动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二是针对民生热点焦点,加大网上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力度。三是完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开制度、警示制度,及时通过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信息简报、电视、报纸等渠道向群众告知。
    9、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一是完善重大惠民政策公开措施。重点公开优抚安置、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区划地名、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社会事务、社会工作、老龄工作等领域惠民政策、工作动态和发展成果。二是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登记、备案、监督、评估等方面的监管责任,促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全区共公开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开展年检情况信息7条。
    (四)加强督查指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依托电子监察系统和统计报表报送系统,将信息公开过程纳入电子时限管理,将监察未公开信息纳入常态化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办件人员处理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进行信息调整、更新、补充遗漏信息、完善信息空缺,消除无内容、无更新等“死角”,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实行一季度一督查一通报,督查结果作为各单位绩效目标考核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共制作政府信息2202条,其中:主动公开883条,占40.1%;作为依申请公开1115条,占50.6%;不予公开204条,占9.3%。《条例》实施以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0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5年,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电子文档政府信息88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18条,占13.4%;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5条,占2.8%;规划计划类信息52条,占5.9%;行政许可类信息73条,占8.2%;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5条,占1.7;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8条,占2%;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3条,占1.5%;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5条,占0.6%;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10条,占12.5%;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76条,占8.6%。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各级各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告栏、新闻媒体及其他便民渠道。2015年,各级各部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83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6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通过现场接待,接听咨询电话等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现场接待678人次,接听电话2031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15年,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当面申请数1件。《条例》实施以来,我区各级各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信函申请1件,当面申请数1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全区各级各部门依法依规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以“申请信息不存在”形式答复的1件,占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5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
    《条例》实施以来,我区各级政府机关对依申请公开一律免费提供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全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少数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部分单位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等。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2016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加强对全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健全有关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区直部门、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四)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五)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从2003年开始统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举报等情况从2008年开始统计。
    (二)附表。


三元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28日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883

600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883

555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

1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

2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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