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210100-2013-00896
  • 备注/文号: 元政办〔2013〕162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13-12-3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元区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元政办〔2013〕162号
来源:三元区行政服务中心 时间:2014-02-21 00:00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和行政复议、申诉、诉讼情况;公开收费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电子版在区政府门户网(www.smsy.gov.cn)下载。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三元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8308363,电子邮箱:syzwzx@163.com。

一、概述

201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区按照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以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着眼服务型政府建设,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我区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这一基本要求,按照《条例》要求,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均设立或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职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和任务,并提供了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保障,具体承办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事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直各部门和单位也明确了具体科室负责本部门和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具体承办,并为承办人员履职创造良好环境。至12月底,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37个,工作人员40人,其中专职10人。

(二)规范制度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根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社会评议等一系列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2013年,在现有各项公开制度及办法的基础上,认真落实省推公办《印发〈关于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公开办〔2011〕2号)的文件精神,围绕组织机构标准化、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形式标准化、公开时间标准化、公开程序标准化、公开保障标准化”六个标准化建设的内容要求,加强组织指导,强化检查落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我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完成编制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40本,对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运作起到指导作用。

(三)突出重点领域,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1. 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由区发展和改革局、效能办分别牵头落实,进一步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不断规范审批程序、方式,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时限和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公开工作。

2.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由区财政局、审计局分别牵头落实,严格按照财务有关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经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算、决算报告及预算、决算表,及时公布2012年本级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本级财政预算情况,同时规范做好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的主动公开,进一步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性资金公开透明运行。

3.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由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落实,及时发布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

4.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由区食安办、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牵头落实,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客观准确规范发布有关信息。

5.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由区环保局牵头落实,主动公开环保核查规章制度和核查工作信息,特别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及辖区内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情况信息公开。

6. 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由区安监局牵头落实,及时发布了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培训演练、应急常识及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同时强化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的透明度。

7. 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由区物价局牵头落实,继续做好政府管理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做好政府定价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开工作。同时,加大涉及教育、交通运输、农民负担、医疗、房地产市场、旅游市场等民生领域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的公开工作力度,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案件,及时公布查办情况。

8. 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由区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分别牵头落实,及时、主动地发布房屋征收项目信息、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补偿方案、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等信息。

9. 推进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由区教育局、文体广电出版局、卫生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分别牵头落实,全面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具有服务职能的公用事业单位,把服务范围、服务承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作为公开重点;具有行政执法职能或受委托行使执法权的公用事业单位,把职责任务、执法程序、服务承诺、罚款依据、收费标准等作为公开重点;教育部门以学校收费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为重点,大力推行校务公开;卫生部门以药品价格为重点,积极推行院务公开等,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四)加强督查指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

依托电子监察系统和统计报表报送系统,将信息公开过程纳入电子时限管理,将监察未公开信息纳入常态化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办件人员处理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进行信息调整、更新、补充遗漏信息、完善信息空缺,消除无内容、无更新等“死角”,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实行一季度一督查一通报,督查结果作为各单位绩效目标考核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3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共制作政府信息1200条,其中:主动公开726条,占60.5%;作为依申请公开82条,占6.83%;涉密不予公开392条,占23.67%。《条例》实施以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2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3年,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电子文档政府信息72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61条,占8.45%;政策、规范性文件类17条,占2.35%;规划计划类88条,占12.19%;行政许可类7条,占0.97%;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4条,占0.55%;扶贫救灾、社会保障类1条,占0.14%;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17条,占2.35%;科教文体卫生类37条,占5.1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85条,占7.08%。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各级各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告栏、新闻媒体及其他便民渠道。2013年,各级各部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12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10条;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告栏、宣传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16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条例》实施以来,我区各级各部门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3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

《条例》实施以来,我区各级政府机关对依申请公开一律免费提供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全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少数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部分单位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等。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2014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加强对全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健全有关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区直部门、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四)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五)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

三元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21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726

442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712

3966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