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14 00:00 | 来源:三元区政府办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和行政复议、申诉、诉讼情况;公开收费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电子版在区政府门户网(www.smsy.gov.cn)下载。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三元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8308363,电子邮箱:syzwzx@163.com。
    一、概述
    201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区按照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以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着眼服务型政府建设,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我区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这一基本要求,按照《条例》要求,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均设立或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职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和任务,并提供了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保障,具体承办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事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直各部门和单位也明确了具体科室负责本部门和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具体承办,并为承办人员履职创造良好环境。至12月底,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37个,工作人员39人,其中专职11人。
    (二)规范制度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根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社会评议等一系列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2012年,在现有各项公开制度及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工作制度。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突出重点领域,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1、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公共资金公开。严格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做好财政性资金公开工作,以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等内容为重点,向社会公开经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算、决算报告及预算、决算表。及时在“福建三元”门户网站公布三元区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并认真推进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
    2.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通过“福建三元”门户网站和三元区人民政府“政(事)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主动地发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使用全过程的信息,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以及项目名称、地址和建设套数等,全面公开分配的政策、程序、房源、对象等。
    3.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通过“福建三元”门户网站、三元工商红盾信息网和三元区人民政府“政(事)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各类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常识。卫生局进一步深化卫生行政审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公开等。
    4.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进一步审核现有管理职能和审批事项,梳理行政权力,规范审批程序,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发布各类环境质量信息,积极公开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等信息。
    5.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通过“福建三元”门户网站、三明市三元区政府采购网和三元区人民政府“政(事)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三元区各单位政府采购信息,主动公开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集中采购目录、采购办事流程、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招标公告及更改事项、邀标资格预审公告、评标结果、中标公告等,推动政府招投标、采购公开透明。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招投标信息132条。
    6.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事故信息的报送、调度和协调、处置制度。同时加强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预防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并及时、准确地传达到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切实提高防范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7.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在征地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提高工作透明度。依托“福建三元”门户网站”和“政(事)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主动地发布征收与补偿等相关信息。
    8.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国家、省、市及区本级核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各有关单位及时公开了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督查指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
依托电子监察系统和统计报表报送系统,将信息公开过程纳入电子时限管理,将监察未公开信息纳入常态化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办件人员处理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进行信息调整、更新、补充遗漏信息、完善信息空缺,消除无内容、无更新等“死角”,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实行一季度一督查一通报,督查结果作为各单位绩效目标考核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2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共制作政府信息1270条,其中:主动公开716条,占56.38%;作为依申请公开30条,占2.36%;涉密不予公开524条,占41.26%。《条例》实施以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9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2年,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电子文档政府信息70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98条,占13.88%;政策、规范性文件类29条,占4.11%;规划计划类33条,占46.74%;行政许可类49条,占6.94%;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3条,占0.43%;扶贫救灾、社会保障类4条,占0.57%;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3条,占0.43%;科教文体卫生类36条,占5.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67条,占9.49%。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各级各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告栏、新闻媒体及其他便民渠道。2012年,各级各部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81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8条;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告栏、宣传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27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条例》实施以来,我区各级各部门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2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
    《条例》实施以来,我区各级政府机关对依申请公开一律免费提供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全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少数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部分单位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等。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2013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加强对全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健全有关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区直部门、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四)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五)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

 
三元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13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

     

计量

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716

369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681

325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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