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1-23 16:54 | 来源:三元区政府办

    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信息公开办〔2009〕5号)要求,我区编写了2009年三元区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三元区政府门户网站”(www.smsy.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区政务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598--8323080,电子邮箱:syqgkb@126.com。
    一、概述
    2009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区信息公开工作着眼于巩固基础,探索创新,努力实现稳步提高。
    (一)完善工作机构。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确定黄光龙副调研员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政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经费由财政统一划拨,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两项工作结合起来,使得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工作一开始就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基础扎实,经费保障。各乡(镇)、街道和部门也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层层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各级各部门的整体工作,一起安排,一起检查,一起落实。
    (二)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及时研究制定《三元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编制工作的指导原则、内容范围。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和部门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凡是应当公开的事项,都列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目前,区政府和区各有关单位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已全部完成。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完成后,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的变化,对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适时更新,认真组织信息清理,严格履行信息审核、发布程序,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了督办检查机制。区政务公开办、效能办充分发挥督促检查的职能作用,加大督办、检查力度,定期组织检查,随机开展抽查,及时通报各乡(镇)、街道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和进展情况,增强各乡(镇)、街道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二是建立了民主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行政权力监督、社会群众监督和其他监督形式的作用,对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工作实行全方位监督,对各乡(镇)、街道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并主动征求他们对各乡(镇)、街道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建立了典型推动机制。我区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工作中,选择工作进展较快的单位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编制工作示范单位,在各种场合加以表扬和推广,注重培养典型和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通过典型示范,形成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浓厚氛围,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区有多个单位、部门被省、市、区评为政务公开示范点和先进单位。四是建立了联席会制度。我区在政务公开联席会议的基础上,调整建设了三元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整体推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开展。
    (四)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我区转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做到“三个明确”:明确强调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明确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确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在规范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七项制度”,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估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年度报告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和举报调查制度,用制度建设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落实。
    (五)切实加大《条例》宣传培训工作。根据市信息公开办的要求,2009年以来,我区多次派出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到省、市及各有关县(市、区),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班和座谈会,区先后2次组织分管领导和主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并通过出板报、宣传栏和悬挂横幅等方式,大力宣传《条例》的目的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2009年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目前,我区政府及各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区对2009年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共制作政府信息119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为845条,占总数的70.9%,作为依申请公开数181条,占总数的15.2%,不予公开数165条,占总数的13.9%。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区采用了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开辟专栏、区档案局文件查阅中心、区本级公开栏和各级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栏、听证、会议、文件信息通讯、手册等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并重点加强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我区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我区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区2009年以来未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9年度我区在搭建信息公开平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规范;三是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四是信息公开交流培训工作力度不够,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2009年我区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全面公开我区各类政府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表统计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09

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845

1617

其中:1.网站公开

647

1373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条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件

0

0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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