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1113-3000-2021-00006
- 备注/文号: 梅人社〔2021〕16号
- 发布机构: 梅列区人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2-2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梅列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梅列区委组织部、统战部、梅列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13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 374号),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社办〔2017〕109号)要求,结合“双随机”工作要求,梅列区人社局按照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根据2020年度日常巡查、书面材料审查、举报投诉查处以及专项检查等劳动保障监察和其他有关工作中采集的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信息开展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经过梅列区人社局严格审核、认真评价,全区共评价出福建万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守信用人单位28家,三明中梁宸项目等一般失信用人单位3 家。
现根据闽人社文〔2016〕374号文件要求,将评价结果名单予以通报。请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实施工资支付行为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
附件:1.2020年度梅列区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表(守信)
2.2020年度梅列区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表(一般失信)
三明市梅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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