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2100-1300-2026-00012
- 备注/文号: 元政地〔2026〕2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4-13
三元区岩前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三元区岩前镇2026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和使用土地的请示》(元岩政〔2026〕1号)收悉。受三明市人民政府委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岩前镇下寨村农用地0.0053公顷(其中林地0.0042公顷、园地0.001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使用岩前镇下寨村林地0.0042公顷、园地0.001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067公顷,合计使用岩前镇下寨村集体土地0.012公顷,作为三元区岩前镇2026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按规划用途使用。
三、同意呈报的使用土地方案,你镇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用地,落实耕地补充方案和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切实做好被用地单位和农民的生产、生活安置工作。同时应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说明书》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该批次土地使用及供地的具体手续,由你镇依法办理。
三元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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