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2101-1200-2023-00018
- 备注/文号: 元政办〔2023〕17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政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5-09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三元区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
三元区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办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明委办〔2023〕10号)、《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三明市水利局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明农〔2023〕46号)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决定自2023年5月至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全面提升鳗鱼养殖污染治理水平,不断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省上及区委、区政府关于鳗鱼养殖行业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推进鳗鱼养殖行业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巩固提升鳗鱼养殖尾水治理成果,促进鳗鱼养殖绿色高质量发展,坚决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二、攻坚目标
(一)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关于鳗鱼养殖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督查报告》指出的各项问题整改。
责任单位:三元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按职责权限分别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2023年8月底前,完成在养鳗鱼养殖企业取水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强化刚性约束;12月底前,减少鳗鱼养殖年用水量30%以上。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2023年12月底前,按照新修编的《三明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减少鳗鱼养殖量30%以上。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牵头,三元生态环境局、发改委、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攻坚措施
(一)减量。继续停止新增审批鳗鱼养殖项目。加快推进《三明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修订及规划环评编制,“以水定产”,消减鳗鱼养殖规模,按区域控制养殖企业投苗量,全区养殖总量同比减少30%以上,且养殖年产量控制不超过445吨(详见附件2)。同时要推进鳗鱼加工产业,提高养鳗效能。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牵头,三元生态环境局、发改委、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控水。按区域从严核准取用水量,尤其是严控地下水取用;全区鳗鱼养殖年用水量同比减少30%以上(详见附件2)。强化鳗鱼养殖用水刚性约束,按照用水付费、多用水多付费的原则,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发挥价格促进节水作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水平。强化取用水监管,严厉打击违规取水行为。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严管。加快实施养殖尾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实行排污在线实时监控。将鳗鱼养殖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管理,严厉打击违规排污行为。强化联动执法,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不定期组织“回头看”,持续推进鳗鱼养殖行业绿色高质量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三元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压实责任。三元区有关单位和部门联合成立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小组(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区工作小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利部门整改措施及任务详见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三元生态环境局 三元区水利局关于印发《三元区鳗鱼养殖污染防治不够到位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元农〔2023〕42号),定期调度各单位鳗鱼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跟踪督办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攻坚措施落实到位。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
(二)强化协调督办,定期调度汇总。区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组织实施日常工作。各乡(镇)和各攻坚目标牵头单位要强化跟踪调度,及时汇总攻坚目标推进和辖区养鳗企业排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并现场核查,对鳗鱼企业屡查屡犯、敷衍整改和进度缓慢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自2023年5月起,于每月25日前向区工作小组办公室书面报送攻坚目标、措施推进情况及辖区养鳗企业排查问题整改情况进展表(详见附件3)。区工作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现场检查、督办和亮晒通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突出问题及时向工作小组报告;区工作小组对专项整治进度滞后的责任单位,将视情予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各乡(镇)要落实好属地责任,针对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排查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分析原因,从源头上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建立健全鳗鱼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治理水平,巩固整改成果。要将排查、整改落实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探索建立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鳗鱼养殖绿色发展机制,不断促进鳗鱼养殖行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专栏等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大范围的宣传引导,向养鳗业主宣传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提高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鳗鱼养殖污染防治的自觉性,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各乡(镇)和各攻坚目标牵头单位,于2024年1月10日前向区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将整治过程中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综合整治成效。
各乡(镇)、有关部门指定1名联系人,负责本地区、本部门鳗鱼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攻坚行动进展工作调度,并报区工作小组办公室。
区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刘维水,联系电话:8333023、18065860986,电子邮箱:yzsy5169485@126.com
附件:1.三元区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名单
2.三元区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目标任务表
3.三元区鳗鱼养殖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排查问题整改 情况进展表
附件1
三元区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名单
为加快推进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整治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蔡明泉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邓光明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朱 敏 三元生态环境局局长
林 军 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组 员:陈珍炜 区农业农村局总工程师
刘梨俤 三元生态环境局分党组成员
林宏峰 区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志敏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礼柄 区水利局副局长
苏振烽 陈大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伍秉彩 莘口镇党委副书记
李吉鹏 岩前镇党委组织委员
区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决定鳗鱼养殖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鳗鱼养殖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存在的问题。区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农业农村局,陈珍炜兼任办公室主任,三元生态环境局刘梨俤、区水利局张礼柄为办公室副主任,承担鳗鱼养殖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日常工作。
区工作小组成员如有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三元区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目标任务表(产量)
序号 |
企业名称 |
2022年养殖年产量(吨) |
2023年养殖年产量(吨) |
同比减 少(%) |
1 |
三明市三元田元养殖有限公司 |
193 |
133 |
31.1 |
2 |
三元区康艺特种养殖有限公司 |
80 |
60 |
25 |
3 |
三明市三元区腾信养殖场 |
130 |
92 |
29.2 |
4 |
三明市梅列区鸿华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
226 |
160 |
29.2 |
5 |
三明市梅列华盛特种养殖场 |
137 |
0 |
100 |
总计 |
766 |
455 |
42 |
三元区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目标任务表(取水量)
序号 |
县(市、区) |
2022年计划取水量 (万立方米) |
2023年计划取水量 (万立方米) |
同比减 少(%) |
1 |
三元区 |
183.5 |
124.78 |
32 |
附件3
三元区鳗鱼养殖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排查问题整改情况进展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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