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2112-1300-2023-00006 文号元建〔2023〕45号
发布机构 三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3-05-08
标题 三元区住建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2112-1300-2023-00006
文号 元建〔2023〕45号
发布机构 三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3-05-08
标题 三元区住建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三元区住建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8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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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闽建安函〔2023〕41号)、《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五个一”要求,请做好贯彻落实。

  一、召开一次培训会

  我局将在5月12日召集本辖区本系统企业,召开企业动员及警示教育培训会。对近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学习培训《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以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印发致企业的一封信

  局属各有关单位、股室要立即将市安委会印发《致全市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一封信》(附件2)传达至每个企业,督促指导企业5月10日前组织全体员工对五项工作要求和十五条硬措施内容进行学习,并于5月10日前签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回执书》(附件3),一份张贴于本单位公开栏,一份报局安办备案。

  三、开展一次全面大排查

  结合《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明建办函〔2023〕12号)的文件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建立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等“四个清单”,抓好闭环管理。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动企业全员生产安全岗位责任落实,对照排查重点,“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

  四、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督促指导全区住建系统企业对现有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全面梳理、修订,细化实化事故灾害防范、巡查、抢护、救援和保障等流程,明确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在事故处置中的具体措施。并于6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加强总结评估,检验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升企业应急能力。

  五、制定一份专项行动方案

  局安办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结合《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拟于5月上旬印发)、《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拟于5月上中旬印发)和《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明建办函〔2023〕12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辖区住建系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局属各有关单位、股室分别于5月9日、5月28日、6月27日,将《落实“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工作统计表》(见附件1)报送局安办汇总。

  附件:1.落实“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工作统计表

  2.致全市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的一封信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回执书

  

三明市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8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闽建安函〔2023〕41号)、《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五个一”要求,请做好贯彻落实。

  一、召开一次培训会

  我局将在5月12日召集本辖区本系统企业,召开企业动员及警示教育培训会。对近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学习培训《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以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印发致企业的一封信

  局属各有关单位、股室要立即将市安委会印发《致全市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一封信》(附件2)传达至每个企业,督促指导企业5月10日前组织全体员工对五项工作要求和十五条硬措施内容进行学习,并于5月10日前签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回执书》(附件3),一份张贴于本单位公开栏,一份报局安办备案。

  三、开展一次全面大排查

  结合《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明建办函〔2023〕12号)的文件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建立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等“四个清单”,抓好闭环管理。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动企业全员生产安全岗位责任落实,对照排查重点,“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

  四、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督促指导全区住建系统企业对现有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全面梳理、修订,细化实化事故灾害防范、巡查、抢护、救援和保障等流程,明确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在事故处置中的具体措施。并于6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加强总结评估,检验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升企业应急能力。

  五、制定一份专项行动方案

  局安办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结合《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拟于5月上旬印发)、《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拟于5月上中旬印发)和《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明建办函〔2023〕12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辖区住建系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局属各有关单位、股室分别于5月9日、5月28日、6月27日,将《落实“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工作统计表》(见附件1)报送局安办汇总。

  附件:1.落实“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工作统计表

  2.致全市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的一封信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回执书

  

三明市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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