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2102-0900-2025-00063
- 备注/文号: 元发改审批〔2025〕63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8-15
三元区中村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变更东牙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已收悉。我局已于2024年11月8日批复东牙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元发改审批〔2024〕73号)及于2025年5月30日批复关于变更东牙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元发改审批〔2025〕40号)(项目代码:2411-350403-04-01-824214),现你单位提出因乡申报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时,由专家库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根据专家审查意见,需申请再次变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经研究,我局同意你单位关于东牙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申请,具体调整内容为:
一、变更后的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1)本次东牙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分别为中村乡东牙溪中村村水尾段、东牙溪中村村上洋段、双溪桥路口段、东牙溪焙坑村段、张坑溪张坑村段、张坑溪前村村段,治理长度共计4.5km。新建护岸长度共计 1617m,新建人工湿地963㎡。
(2)蒸汽煮笋绿色改造:蒸汽煮笋机设备购置450套。新增Dn50给水塑料管和钢管各4500m。
二、变更后的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003.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47.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8.91万元,基本预备费47.81万元。建设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由业主单位多方筹措解决。
二、项目其余事项仍按(元发改审批〔2024〕73号)、元发改审批〔2025〕40号文执行,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三明市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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