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2102-0900-2025-00021
  • 备注/文号: 元发改审批〔2025〕22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3-31
三明市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吉口循环产业园岩寿路B段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元发改审批〔2025〕22号
来源:三元区发改局 时间:2025-03-31 16:35

  三明市吉源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报来《三明市吉源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审批吉口循环产业园岩寿路B段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明投吉建〔2025〕5号)。经研究,原则同意吉口循环产业园岩寿路B段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吉口循环产业园岩寿路B段道路工程(项目代码:2409-350403-04-01-607965)

  二、项目单位:三明市吉源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岩前镇吉口村

  四、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建道路长340米,宽度18米,设计时速为30千米每小时,设计等级为园区主干道。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2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9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9.6万元、基本预备费68.7万元。建设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由业主单位多方筹措解决。

  六、建设期限:12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对项目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同意项目单位的申请,依法可不进行招标。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其他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三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查同意(明经开〔2025〕13号),项目整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根据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规定,该项目可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节能审查机关对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请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节能登记表相关内容开展节能工作。

  十、请据此批复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三明市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31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