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2102-0900-2025-00012
- 备注/文号: 元发改审批〔2025〕12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1-26
三明市三元区华瑞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三元区华瑞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审批三元区沪明情文化街区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元华瑞〔2025〕5号)。经研究,原则同意三元区沪明情文化街区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元区沪明情文化街区二期项目(项目代码:2501-350403-04-01-819897)
二、项目单位:三明市三元区华瑞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三元区列东街道沪明社区
四、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建设商业用地6147.63平方米(9.22亩),商业街区为多层(地下两层,地上三层)的商业建筑,总建筑面积为10840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7370平方米,室内高程≥144米计容建筑面积为3500平方米,室外建设休闲广场等设施,包含主体建筑的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地下室工程及室外配套设施工程等。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2969.2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767.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07.92万元,基本预备费493.77万元。建设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由建设主单位多方筹措解决。
六、建设期限: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其他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元政函〔2025〕6号),项目整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根据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规定,该项目可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节能审查机关对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请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节能登记表相关内容开展节能工作。
十、请据此批复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三明市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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