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2115-1400-2023-00005
  • 备注/文号: 元农〔2023〕13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2-03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家乐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元农〔2023〕13号
来源: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02-03 16:45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及农家乐各经营主体: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兴行业领域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明安委〔2022〕21号)、三元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的函》、《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农家乐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明农〔202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就进一步做好农家乐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落实农家乐安全生产风险防范责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重点防控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细化职责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及属地管理原则,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做好农家乐安全生产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各农家乐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做好职责范围内农家乐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强化属地主体责任及部门行业职责,全面落实农家乐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1.各农家乐经营主体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全面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家乐经营主体要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应急处置和报告、调查处理,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

  2.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农家乐安全生产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农家乐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建立长效机制。对本辖区农家乐开展全面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完善警示标识、警戒监控手段,分级分类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加强安全宣传培训,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健全完善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处置各类突发状况。

  3.场所特种设备、游乐设施等设施设备安全: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指导、协调和督促,文旅、公安、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按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安全监管工作。

  4.消防安全:由消防部门牵头指导、协调和督促,应急、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按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安全监管工作。

  5.场所房屋结构安全:由住建部门牵头指导、协调和督促,应急、文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配合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6.场所危化品、防灾减灾等相关安全:由应急部门牵头指导、协调和督促,文旅、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按职责配合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7.景区景点安全:由文旅部门牵头指导、协调和督促,应急、农业农村、林业等相关部门按职责配合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8.林业休闲活动(含森林康养)安全:由林业部门牵头指导、协调和督促,文旅、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按职责配合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9.住宿(含民宿)安全:由文旅部门牵头指导、协调和督促,市场监管、消防等相关部门按职责配合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10.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指导、协调和督促,农业农村、林业等相关部门按职责配合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11.农事休闲活动(含种养殖生产体验、采摘观光、农耕文化展示等)安全: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指导、协调和督促,文旅、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按职责配合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部门职责若有调整,农家乐安全生产职责自行调整到相应部门。

  三、工作安排

  1.全面调查摸底

  根据职责分工,及时组织开展区域内农家乐调查摸底工作(详见附件),逐一登记造册存档,主要调查农家乐是否经有关部门审批,经营单位是否办理营业执照,是否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等。摸底调查表由各乡(镇、街道)统一汇总于2月6日前通过政务内网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

  2.配合市级开展专项督查

  2023年2月6-8日,市级相关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赴县(市、区)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督查的工作要求,做好相关衔接协调工作。

  四、工作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 区农业农村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具体牵头抓总,及时做好与各有关单位协调对接工作。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及属地管理原则,将农家乐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监管范围,切实抓好农家乐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注重检查实效 各督查工作专班要结合实际,根据乡(镇、街道)提供的农家乐调查摸底情况抽取农家乐经营主体开展督查工作,聚焦督查重点内容,带着专家(专业技术人员)查,深挖细研安全隐患,切实指导帮助各地摸出隐患、查出短板,并建立问题清单抄告县级政府抓好整改。

  3.及时整理总结 各督查组要认真总结督查工作情况形成专项督查报告。

  4.加大宣传力度 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对农家乐安全生产监管的宣传报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e三明、12345平台和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重大风险隐患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附件:农家乐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表

  联系人:林烨,联系电话:0598-8336755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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