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辖区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印章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决定自发文之日起启用“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政府信访局信访专用章”,原“中共三元区委三元区人民政府信访专用章”、“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政府信访专用章”同时废止。
附:新旧印章样模
三元区信访局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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